大地熊(688077):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大地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熊”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大地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56,1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185.3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7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118号)。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及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二)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严格跟进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履行的程序 2024年8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桂 程 易桂涛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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