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鹏科技(68860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鹏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康鹏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3,875,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6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99,557,5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60,969,025.0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838,588,475.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年 7月 1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另减除剩余发行费用人民币 27,928,867.90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0,659,607.10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300834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0,659,607.10元,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券商保本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实施方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8月 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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