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为电子(688798):艾为电子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 8月 16日,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 6月 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01,04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35,261,414.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8月 10日全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 8月 10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4-0004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3年 8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8月 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截至 2024年 8月 15日,公司已全部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万元;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8月 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根据《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 2024年 8月 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8月 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艾为电子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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