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通科技(688208):道通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7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8月 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 36 号彩虹科技大楼一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农颖斌女士主持。由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红京先生出差,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副总经理农颖斌女士主持。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 1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2、议案 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永胜、王娅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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