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豪鹏科技(001283):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4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留住并吸引能够支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研发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管理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和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其中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月13日,首次授予数量为1,860,639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98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2月24日上市;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8月11日,预留授予数量为433,000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49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0月17日上市。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已于 2024年 6月 25日上市流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79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501,261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年 12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1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 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年 1月 1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鹏转债”,债券代码“127101”。“豪鹏转债”已于2024年6月28日开始转股。2024年第二季度,共有 80张“豪鹏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8,000元),合计转换 152股“豪鹏科技”股票。截至本报告期末,“豪鹏转债”尚有 10,999,920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1,099,992,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事项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措施,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于 2024年 2月 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6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666,666股,约占公司回购方案披露时总股本(82,293,639股)的 2.03%;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6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33,333股,约占公司回购方案披露时总股本(82,293,639股)的 1.0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截至2024年5月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23,105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4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58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为99,988,427.00元。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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