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000933):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火股份”)董事会编制了《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神火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996】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 11月 22日向 16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0,961,809股, 发行价格 6.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048,653,597.71元,扣除发行费用 24,665,527.04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3,988,070.6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年 12月 8日全部汇入公司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348484_R02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 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严 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以便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分别在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广发银行郑州分行开立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年 12月 18日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 股票募投项目,其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公司”)。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经公司分别于 2021年 2月 18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和监 事会第八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向新龙公司提的顺利实施;新龙公司在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年 2月 19日与公司、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后附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 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 2月 18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185,426,692.13元和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1,255,624.35元,置换资金总额为 1,186,682,316.48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 2021年 2月 22日完成上述置换事项。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亿元(含 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公司已于 2021年 2月 20日实施了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于 2022年 2月 16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 2月 21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 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亿元(含 3.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计算)。公司已于 2022年 2月 22日实施了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于 2023年 2月 17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 2月 21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第 八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60亿元(含 2.6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计算)。公司已于 2023年 2月23日实施了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于 2024年 2 月 19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 4月 25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二次会议和监事会第 八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新龙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亿元(含 1.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新龙公司2022年 6月 22日,新龙公司与光大银行郑州分行签订了《人民 币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将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为协定存款账户,办理人民币协定存款业务时,该账户的基本留存余额为伍拾万元;协定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其中:结算账户余额高于基本留存余额的存款部分,按照当日光大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小于或等于基本留存余额的存款部分,按照当日光大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 息。 2023年 4月 24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第 八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新龙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4亿元(含 1.1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新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行使决策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229,723,751.62元,存放于公司在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6月 30日 编制单位: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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