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特钢(000708):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4-039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2022] 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 2022年 2月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 12月 2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21]4082号文《关于核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本公司于 2022年 2月向社会公众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50,000,00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0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0,00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3月3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22) 第0209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2024年上半年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9,202,632.26元,截至 2024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00,336,481.8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179,663,518.2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人民币 1,258,504,104.15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 78,840,585.95元,为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 78,973,614.59 元及扣减的手续费人民币 133,028.6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二) 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2年 3月 9日,本公司所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情况汇总如下:
2022年 8月 16日,本公司所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汇总如下:
上述协议条款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中规定的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按照上述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 民币 1,258,504,104.15元(其中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的人民币 78,840,585.95元)。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 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3月10日,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除承销费外的其他 发行费用人民币 853,301.90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67,815,206.16元,合计人民币1,468,668,508.06元。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68,668,508.0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前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并于 2022年 3月 25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 2817号的鉴证报告。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累计已完成置换金额人民币 1,398,668,527.84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及投资产品的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本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由于本公司募投项目“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新增 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使用状态,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有节余,共计 54,462.8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本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使用,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10.94% 。此议案已于 2023年 9月 5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 8月 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 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指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对照表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注释1: 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498,000万元,系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 500,000万元扣除发行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2,000万 元 (含增值税) 后的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注释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 注释 3: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 2022年 2月 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二期)于达产年将新增营业收入 155,065.63万元和净利润 21,826.35万元。该 项目于2024年6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110,135万元和净利润15,324万元。 注释4: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 2022年 2月 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新增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营业收入 17,400.00万元和净利润2,980.51万元。该 项目于2023年4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12,155.76万元和净利润2,089.41万元。 注释5: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 2022年 2月 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营业收入 344,913.11万元和净利润 64,493.81万元。该项目于 2023年06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135,073.66万元和净亏损13,954.84万元。 注释6: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 2022年 2月 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于达产年将形成 74,750.00万度工业用电的生产能力,电费收入不含税单价 为0.53元/度,新增营业收入39,617.50万元和净利润9,032.28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12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本年度产 生营业收入23,222.80万元和净利润5,570.63万元。 注释7: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 2022年 2月 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和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为纯环保投入类项目,具有较高的环保效益和社会效 益,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进行效益测算。 注释8: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 2022年 2月 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年营业收入 16,320.00万元和净利润 3,352.90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6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10,922.06万元和净利润1,460.62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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