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马农机(301533):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
证券代码:301533 证券简称:威马农机 公告编号:2024-046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诺威斯动力设备有限公司(英文名称:Novus Powerequipment co.,ltd)(以下简称“诺威斯动力”)成立于 2022年,系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经营扫雪机、拖拉机、施肥机、除草机、发动机及配件。公司前次对诺威斯动力增资 800万美元已经完成相关部门审批,结合公司现阶段发展规划,基于对东南亚未来业务发展的认可以及诺威斯动力现状考虑,公司拟向诺威斯动力再次增资 500万美元,主要用于诺威斯动力厂房配套设施建设、土地支付费及日常生产经营,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495万美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威马农机(无锡)有限公司、重庆威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分别出资 2.5万美元,全部计入诺威斯动力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诺威斯动力注册资本将由 440,000,000.00泰铢增加至 600,000,000.00泰铢(增资后实际注册资本以泰国当地政府登记审批为准)。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三、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诺威斯动力注册资本将由 440,000,000.00泰铢增加至600,000,000.00泰铢(增资后实际注册资本以泰国当地政府登记审批为准),公司仍持有诺威斯动力 99%股权。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再次向诺威斯动力增资,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有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管,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及风险控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确保境外全资子公司规范运营。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增资,投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尚需履行国内的境外投资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和审批程序,尚需履行泰国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企业登记变更程序。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8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以自有资金再次对诺威斯动力增资,符合公司东南亚市场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需要,可以进一步增强诺威斯动力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本次增资后,诺威斯动力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其 99%股权。因此,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诺威斯动力增资。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8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以自有资金再次对诺威斯动力增资,符合公司东南亚市场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需要,可以进一步增强诺威斯动力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诺威斯动力增资。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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