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勒股份(301070):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70 证券简称:开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卢小波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卢小波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08月16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前 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股份变动情况及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及时告知公司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卢小波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提议人提交的上述提议后,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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