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楼新材(301160):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7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4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现将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8,666,667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9,120,010.52元。2022年 5月 27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其承销费 35,347,200.63元(不含增值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553,772,809.89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9,088,264.30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34,684,545.59元。其中: 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年 5月 27日出具了苏公W[2022]B060号验资报告。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6号),公司向苏州和升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3,636,647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4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7,171,987.09元。2023年 12月 13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其保荐及承销费 1,443,396.23元(不含增值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105,728,590.86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共计 897,569.65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4,831,021.21元,其中:新增股本 3,636,647.00元,资本公积 101,194,374.2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年 12月 13日出具了苏公W[2023]B110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86,916,133.37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66,916,133.37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0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 5月 27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坼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2年 9月 27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翔楼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 12月 13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专户已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不适用。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如下: 2022年 6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26.75万元。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此事项已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苏公 W[2022]E1398号)。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已完成 626.7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 6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4年 4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 6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7,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7,5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9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 4万吨项目”投资金额并对其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该项目投资金额由 22,000万元增加至 52,150万元,并使用超募资金对该项目增加投资,该项目剩余部分投资资金由公司自筹资金投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2年 10月 10日召开的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 10月,涉及上述议案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超募资金理财产品到期时,公司超募资金余额及利息总额为 19,275.16万元,该部分金额用于增加“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 4万吨项目”投资,增加投资后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变更为 41,275.16万元。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53,468.45万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38,578.29万元,累计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5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8,691.61万元(包含累计收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金额 1,301.45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691.61万元,购买的暂未到期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 2,000万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建设中,该部分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公司将根据项目计划进度有序使用募集资金。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10,483.10万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利息收入 28,197.82元)已使用完毕,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0日 附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2: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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