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坤环境(301305):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1:11:10 中财网
原标题:朗坤环境: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环境 公告编号:2024-070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9号)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0,892,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37,540,675.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24,995,576.10元。

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年 5月 17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3-19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53,754.07
减:发行费用11,254.51
募集资金净额142,499.56
减:2024上半年投入金额3,000.00
减:2023年度投入金额85,659.07
减:现金管理金额42,5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857.01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197.5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 5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朗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546,974,985.48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对应项目名称余额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坪地支行44250100018500002373超募资金5,459,099.28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福园支行4000028029200607191研发中心及信 息化建设项目3,900,941.60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福园支行4000028029200607191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0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茂名高州光明 支行44050169101100000890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结算账户112,614,330.56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茂名高州光明 支行44050269101100000005结构性存款65,000,000.00
6广州银行股份有 限 公司白云支行810305888880010399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结算账户614.04
7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白云支行810305488880010400大额存单160,000,000.00
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坪地支行774473970158大额存单50,000,000.00
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龙岗支行443899999603000087765大额存单50,000,000.00
合计546,974,985.48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的“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129.56万元(其中 2,038.15万元为募集资金,91.41万元为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 8月 25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节余的募集资金 2,129.56 万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2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 3月 15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万元(含)。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 7月 9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 27,639.8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全部投入到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 5月 10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65 亿元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可转让大额存单除外)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42,500.00万元。

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以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19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42,499.56本报告期内 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3,0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 额88,659.0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 向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 资总额(1)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投 % 资进度 ) (3) =(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中山市南部 组团垃圾综合 处理基地有机 垃圾资源化处 理项目(以下简 称中山项目)65,659.0765,659.070.0063,620.9296.90%2023年 6 30 月 日1,456.14
2.研发中心及 信息化建设项 目26,570.8726,570.870.000.000.00%2025 6 年 月 30日不适用不适用
3. 补充流动资 金20,000.0020,000.000.0020,000.00100.00%已补流完 毕不适用不适用
4.中山项目节 余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0.000.000.002,038.15不适用2023年 8 月 25日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112,229.94112,229.940.0085,659.070.00--1,456.14----
超募资金投向          
1. 公司股份回 购3,000.003,000.003,000.003,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通州区有机 垃圾资源化综 合处理中心项 目27,269.6227,269.620.000.000.002026年 8 月 31日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30,269.6230,269.623,000.003,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42,499.56142,499.563,000.0088,659.07----1,456.14----
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 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1 2024 4 17 2024 5 10 2023 、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年 月 日召开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65 亿元的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2024年 2月 27日、2024年 3月 1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A 人民币普通股( 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股); 3、2024年 6月 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 7月 9日召开了 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 27,639.81万 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全部投入到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30,269.62万元,本报告期用于股份回购金额为 3,000.00万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超募 27,740.00 27,269.62 470.38 16,000.00 资金余额为 万元(本金为 万元,利息为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万元,其余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2023 5 22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的 金额为 63,620.92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 了《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 3-354号)。公司于 2023年 6月 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且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都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于 2023 6 12 63,620.92 年 月 日完成 万元募集资金的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 募集资金节余 的金额及原因1、公司已完成中山项目,累计投入 63,620.92万元,节余资金 2,129.56万元(资金节余原因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 2,038.15 91.41 支付时间周期较长,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其中 万元为募集资金, 万元为利息收入。 2、公司已完成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0,006.75万元,(其中 20,000万元为募集资金,6.75万元为利息收入)。 3 2,129.56 2,038.15 91.41 、中山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资金 万元(其中 万元为募集资金, 万元为利息 收入),公司于 2023年 8月 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23年 8月 25日完成 2,129.5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42,500万元,其余资金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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