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聚 德(002186):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4年半年度)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4年半年度)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通过查验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了财务公司2024年6月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持续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 20亿元人民币,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13年4月19日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开业批复(银监复[2013]195号),于同年4月23日领取《金融许可证》,2013年 4月 28日办理工商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24年5月29日换发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颁布的《金融许可证》(编码 L0175H211000001)。2024年7月8日换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067277004G号《营业执照》。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一)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金额113270.325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56.6352%; (二)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 5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25.00%; (三)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25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2.5%; (四)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11729.675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5.8648%。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郭永昊,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8号9层,注册资本为20亿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批准公司的风险管理框架,制订公司风险战略和风险管理基本政策,监督检查有关执行情况;对经营管理层有关风险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以及在信用、市场、操作、合规、流动性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审阅公司风险报告,评估风险管理体系的总体情况及有效性,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建议,以确保将公司从事的各项业务所面临的风险水平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对分管风险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进行评价;督促经营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有效识别、评估、检测和控制风险;监督和评价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组织方式、工作程序和效果,并提出改善意见;拟订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管理层的授权范围及授权额度并报董事会决定;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设置与评价考核;审核公司资产风险分类标准,并对不良资产的管理、处置和责任认定工作进行审批决策;组织重大经营业务或新业务品种的可行性风险论证;协调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风险问题的处理;对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董事会授权,对经营管理层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及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议年度审计计划,定期听取审计部门的报告,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监督审计报告整改情况;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程序及财务报告,审查公司会计信息及重大事项披露;监督和促进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提议聘用、更换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审计稽核部门和人员的尽职情况及工作考核提出意见;对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执行,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信贷审查委员会是财务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信贷业务决策机构,负责对公司贷款、担保、票据贴现和承兑等信贷业务起审查和制约作用。投资业务审查委员会是财务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投资业务审查机构,负责对公司投资业务进行决策,审核投资方案,听取投资业务经营情况报告。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由公司经营层、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审议信息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确保与公司总体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相一致,审议信息科技建设项目的立项,决定项目组的组成及实施工作中的有关重大事宜等工作。法治建设委员会由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公司的各类法律事务进行审议。预算管理委员会由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各类预算事项进行审议。 财务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公司设置结算业务部、信贷业务部、金融市场部、风险管理部、审计稽核部、计划财务部、综合管理部、信息管理部八个部门。 结算业务部主要负责建立公司资金结算体系,实施资金结算业务;设计集团及成员单位资金结算管理方案;管理成员单位结算账户和财务公司银行账户,进行财务公司银行账户间资金调拨。 信贷业务部负责制订信贷业务运营制度、计划及日常执行控制管理;负责集团内成员单位资信管理;对集团内成员单位进行授信业务及信贷业务管理;负责金融产品推介及客户关系维护。 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计划管理及全面预算管理,并合理安排公司资金头寸、及时提出资金调度建议,确保公司经营资金的需要。 金融市场部负责制订金融市场业务运营制度、计划及日常执行控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存放同业、同业拆借、票据转贴现等同业业务以及有价证券投资、债券承销等金融市场业务。 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司风险体系运行状态的日常监测;拟订并组织实施风险控制计划;负责设计内部控制体系,组织、督促各业务部门,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负责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对公司各类业务,开展全面合规与风险审查,确保公司合规运营。 审计稽核部负责对公司执行金融法规及各项业务制度情况实施稽核,督促公 司内部各项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审查评价公司治理及各项经营活动 的效果;实施公司董事会要求的专项稽核和其他事项。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综合办事与协调的行政机构,主要负责综合行政、人力资 源管理。 信息管理部主要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公司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有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由公司经营层组织,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稽核部门对内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重要控制活动 1.资金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关于资金管理、结算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公司主要依靠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系统控制。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公司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提交指令及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公司制定严格的对账机制,系统能实现网上对账功能,印章印鉴及重要空白凭证分人保管,并禁止带出单位使用。 2.信贷业务控制 (1)内控制度建设 财务公司根据《贷款通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制定了《综合授信管理办法》《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管理办法》《票据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等多项业务制度及操作规程,构成一个全面、操作性强的业务制度体系,全面涵盖了公司开展的信贷业务。同时,公司会根据监管机构出台的政策规范文件要求,对有关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使业务更规范化。 (2)贷后检查情况 财务公司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由信贷部定期对有存量贷款的单位进行贷后检查,主要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检查,并撰写贷后检查报告。同时由风险管理人员对信贷资产质量及贷后检查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3.金融市场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对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等金融市场业务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监督和风险防范制度。制定了《同业授信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定期同业业务管理办法》《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有价证券投资业务操作细则》《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等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涵盖了公司开展的金融市场业务,并对业务运营实行严格的授权管理和岗位职责分离,前台交易与后台结算分离、业务操作与风险监控分离,做到部门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避免了因风险识别不足而导致损失。 4.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审计稽核部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由审计稽核部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常规稽核或专项稽核。审计稽核部是财务公司稽核工作的执行机构,独立行使监督职能,针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及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现行信息系统身份认证采用了用户口令加USBkey数字证书两种形式进行分级管理,控制合理、安全。系统业务功能模块包括用户及业务管理、客户管理、账户管理、信贷管理、结算管理等模块,实现了结算管理、信贷管理、资金计划、报表管理、用户管理及权限分配、审批流程管理等相关的业务处理功能,系统支持资金的归集和下拨、网上支付和实时对账,实现了银企互联、内外部账户、资金计划、信贷合同等相关业务数据之间的联动,实现了跨模块之间的业务流程控制等功能。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391,258.19万元,所有者权益250,032.92万元;2024年1-6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932.71万元,净利润4,431.09万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也从未受到过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 (三)监管指标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财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要求,具体指标如下: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监管机构的最低监管要求; 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27%,未低于监管机构的最低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财务公司流动比例70.82%。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及实收资本之和的比例为56.95%。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财务公司无集团外负债。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财务公司无票据承兑余额。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财务公司无票据承兑余额。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财务公司无票据承兑和转贴现余额。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财务公司暂未开展票据承兑业务。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财务公司投资余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即投资比例为19.21%。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财务公司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净额比例0.02%。 (四)本公司(含子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在财务公司存款每日无最高限额,存款利率范围 0.525%--1.55%,期初余额56,195,324.58元,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1,143,766,923.70元、本期合计取出金额1,137,950,526.73元,期末余额62,011,721.55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授信总额0元,本期无贷款业务发生,期末余额0元;其他金融业务额度0元,实际发生额0元。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 四、经营宗旨及业务优势 财务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依托集团,服务集团,开拓创新,求实创效”,致力于服务所属企业集团,为首旅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规范、高效的资金集中管理和灵活、全面的金融管理服务。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将始终坚持“审慎经营、规范管理、稳健发展、开拓创新”的经营方针,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和服务性”的经营原则,依法合规地开展各项业务,在增强首旅集团发展的自主性,促进集团做大做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稳健成长、发展壮大。 五、风险评估意见 本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规定要求。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2024年8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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