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控股(002787):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29日、8月 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6,350,000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331,401,373元减少至325,051,373元,股份总数由 331,401,373股减少至 325,051,37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31日、2024年 8月 2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已回购部分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股份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申报时间:自 2024年 8月 20日起 45日内,现场申报为工作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30- 16:30。 2、联系人:杨彩云 3、联系电话:0512-86872787 4、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5、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夏蓉街 199号 20幢,华源控股创新中心。 6、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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