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00298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豪美新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1:37:10 中财网
原标题:豪美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豪美新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核准,公司于 2022年 1月24日公开发行了 8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82,4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316.57万元(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1月 2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025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1、截至 2024年 7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累计投入 金额累计投入 进度备注
1营销运营中心与信 息化建设项目8,962.578,962.57573.836.40% 
2高端节能系统门窗 幕墙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22,042.2575.1775.17100.00%已变更项 目
3年产 2万吨铝合金 型材及 200万套部 件深加工技术改造 项目-21,973.8216,904.7576.93% 
4高端工业铝型材扩 产项目27,395.1826,311.7525,717.2297.74% 
5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24,000.0024,000.00100.00% 
合计82,400.0081,323.3167,270.9682.7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历次变更情况
为尽快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益,公司决定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 21,973.82万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年产 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 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将增加四条挤压生产线以及 180台/套 CNC加工机床等部件加工设备,提高公司汽车轻量化产品生产及加工能力,满足快速增长的需求,增强公司总体竞争力。

公司已于 2023年 3月 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 2023年 3月 20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7月 31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 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和“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以上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投资 金额实际累计 使用金额节余募集 资金金额
年产 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 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 造项目21,973.8216,904.755,069.07
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26,311.7525,717.22594.53
合计48,285.5742,621.975,663.60
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账目余额为准。

(二)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年产 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 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和“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各项资源,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根据签订的项目建设、采购合同,截至 2024年 7月 31日,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部分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共计 2,768.52万元,需在项目验收投产后一定期限内支付,支付周期较长。

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项时间较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工程和设备实际采购价格较项目立项时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资金状况,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5,663.60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对于项目尾款、质保金等应付未付款项 2,768.52万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在节余资金转出专户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届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终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在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 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和“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豪美新材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豪美新材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 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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