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道明光学(002632):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结合公司 2024年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道明光 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 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3,566,126.73 元,母 公司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130,055,656.36元;期末合并报表累计未 分配利润 640,914,225.82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179,261,017.25元。根据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 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9,261,017.25元。 为深入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提 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综合考虑股东利益,拟定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4,599,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1.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1,197,881.7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本次利润分配资金来源为自有资 金,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 如若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二、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说明 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符合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及现金流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不会影响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 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年上半年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 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本次分红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 公司经营成果,增强股东的获得感、提振市场信心。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 公司2024年上半年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审议程序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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