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垦农发(601952):苏垦农发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名称:“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 ?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拟将募投项目“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完成期延期至 2025年 12月。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议将募投项目“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完成期延期至 2025年 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2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价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32元,共计募集资金 242,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3,474.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28,845.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年 5月 9日到账,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21号)。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拟延期募投项目概况 2022年 4月 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暨投资“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的议案》。2022年 5月 6日,公司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即公司变更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部分首发募投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部分收益及利息合计人民币 24,613.11万元的投向,用以由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垦米业”)投资建设“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下称“本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子项目:苏垦米业江心沙分公司建设项目、苏垦米业淮海公司建设项目、苏垦米业宝应湖分公司建设项目。本项目预定建设完成期为 2024年 12月。 2024年 2月 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4年 2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即变更本项目的子项目“苏垦米业宝应湖分公司建设项目”为“苏垦米业临海分公司新建3.3万吨粮食仓储设施项目”。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项目的子项目实施情况如下所示:
截至本次披露日,本项目预定建设期虽然尚未届满,但实际投资进度与预计进度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原因为: 1、受当地政策影响,部分子项目因当地政府关于建设用地审批和建设规划许可的相关要求,对土地购置、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环境保护方案等建设内容进行了规划调整,需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2、因部分子项目实施主体的注册地与购置的土地归属地不一致,属地政府希望在项目实施地设立公司,前期沟通、协调等事项耗时较长。 3、前期对部分子项目的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和项目进度进行了必要调整。 调整后,属地政府对项目建设新增许可事项,导致项目手续办理时间较长。 以上诸多原因导致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环节的行政审批进度慢于预期,进而影响项目整体进度。 (三)项目延期方案及保障措施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有效控制募投项目建设风险,结合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拟延长本项目建设期至 2025年 12月。 为保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总部相关部门专项负责募投项目的推进,积极调配人员、技术资源,加强协调与沟通,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与质量。 2、要求本项目实施主体积极与施工方做好工作沟通与协作,严格监督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确保项目符合预期进度。 3、在项目推进可能发生迟延时,实行项目“优先原则”,由项目实施主体主要负责人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由公司高管统筹协调尽快解决相关问题,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调整募投项目建设期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充分评估后的决策,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苏垦农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1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