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正弦电气(688395):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17:46:21 中财网
原标题:正弦电气: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95 公司简称:正弦电气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弦电气688395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邹敏陈亭
电话0755-862673960755-86267396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二社区安 托山高科技工业园7号厂房五层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二社区安 托山高科技工业园7号厂房五层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844,043,192.34838,886,100.64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41,191,804.31727,261,871.491.92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188,168,292.62202,592,642.95-7.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19,487.8434,127,415.15-31.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16,527,615.6530,071,261.53-45.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57,119.896,123,825.8074.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74.89减少1.7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0.40-3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70.40-32.5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0.327.31增加3.01个百分点

2.3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08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包含转融 通借出股 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质押、标 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 量 
涂从欢境内自然人32.0427,551,280000
张晓光境内自然人19.5316,795,200000
何畏境内自然人6.855,891,120000
深圳市信通力达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2.992,570,000000
深圳市前海宜涛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前海 宜涛红树 6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其他1.601,379,329000
贺有良境内自然人1.231,056,915000
钱佳平境内自然人1.01866,653000
王建境内自然人0.92788,382000
黄诗胜境内自然人0.73631,682000
张娟境内自然人0.72620,973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报告期内,涂从欢、张晓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 行动人,且涂从欢担任信通力达执行事务合伙人; 2、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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