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迪克(688670):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7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7月 2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220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55.18元。截至 2021年 7月 2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213,9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78,283,870.00元,募集资金净额1,135,676,130.00元。截止 2021年 7月 2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52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人民币 146,570,076.18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2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21年 8月 12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详见公司于 2021年 8月 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共有 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 4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投资收益124.07万元,期末理财产品余额为 2,5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明细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 8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21年 8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2023年 12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将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年 1月,公司收到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苏 1291民初 2383号】,获悉公司于中信银行泰州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有人民币 15,800,000.00元被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被部分冻结,系申请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与公司《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存在纠纷,十一科技诉请公司支付建设工程款、因疫情引起的直接费用、钢材材差、设备搬入产生的相关费用、临建设施平摊费用等费用所致。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024年 1月 10日,公司收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中信银行泰州分行营业部的通知,获悉公司于该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被冻结的人民币15,800,000.00元资金已解除冻结,置换为冻结公司于该行开立的普通账户中的15,800,000.00元资金。上述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资金解除冻结后,公司募投账户均不存在使用限制等异常情况,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进行调整,金额从 160,000.00万元调整至 113,567.61万元。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轻重缓 急及目前现金流量情况,决定调整新建新型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车间建设项目、创新疫苗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注 2:2021年 8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2年 4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3年 4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4年 4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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