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瑞斯(834014):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34014 证券简称:特瑞斯 公告编号:2024-062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特瑞斯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于2022年10月19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2022年11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2826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北证函〔2022〕257号文批准,特瑞斯股票于2022年12月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特瑞斯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实际发行股票数量21,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6.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39,78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5,892,986.7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15-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单位: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3〕4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针对2022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2年12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2,039.19万元;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484.83万元。公司已于2023年1月5日从交通银行常州新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募集资金360.00万元,于2023年1月6日从中信银行常州天宁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募集资金1,679.19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1月6日从中信银行常州天宁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募集资金484.83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 2022年 12月29日出具了《关于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5-69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产品品种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等要求,该议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议案经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报告期内,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固定利率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累计取得理财产品投资收益3,908,572.23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尚有5,000.00万元未到期。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质押上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原有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上海市闵行区永德路787号G3栋平湖创时代(上海)国际创新中心601室、602室、602A室、603室(租用)。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尚有12,000.00万元未到期。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超过 12个月。截至 2024年 4月 18日,公司已将全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赎回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全部完结。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未对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前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全部赎回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公司于 2024年 5月 29日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授权期限的专项现场核查报告》。 六、备查文件 (一)、《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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