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动联科(68858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微电子院)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芯动联科 股票代码:688582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汤和路2016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持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年8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动联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芯动联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 释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错误!未定义书签。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汤和路2016号 (3)法定代表人:陈丙根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051491372X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经营期限:2012年8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9)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10)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汤和路2016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人基于实施国有资源整合及调整的目的实施的股份无偿划转,交易双方系一致行动人,均受同一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的计划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 12个月内,信息披露人不排除继续减持/增持其拥有芯动联科股份的可能,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芯动联科股票。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为实现国有资源整合及调整,2024年8月20日,电子院将其持有的5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无偿划转给微电子院,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9997%。 本次权益变动前,电子院持有公司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95%,微电子院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微电子院直接持有芯动联科股份56,000,000股,占芯动联科总股本的13.9997%,其一致行动人电子院直接持有芯动联科股份24,000,000股,占芯动联科总股本的5.9999%。 微电子院和电子院均受同一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本次协议转让系微电子院与其一致行动人电子院之间的股权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后,电子院和微电子院的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2、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股份转让数量 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确认:转让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56,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至受让方名下,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3.9997%。 (三)转让价款 本次转让系实施国有资源整合及调整,标的股份在国有股东之间内部无偿划转,转让方和受让方同属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和受让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五、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方式及时间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完成日为本次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个月内,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芯动联科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丙根 签署日期:2024年8月20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案文件 1.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原件。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芯动联科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丙根 签署日期:2024年8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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