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动联科(68858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电子院)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芯动联科 股票代码:688582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西安市航天基地凤栖东路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101号大楼2层、3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年8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动联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芯动联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 (2)注册地:西安市航天基地凤栖东路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101号大楼2层、3层 (3)法定代表人:刘智峰 (4)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8MA6TX5QL5K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7)主要经营范围:雷达及配套技术、通讯与电子对抗技术、电子和通讯技术、电磁技术、雷达核心组件器件、集成电路及器件、微电子器件、微波毫米波器件、微机电系统器件、传感器与专用集成电路及微小型电子系统、北斗应用技术、人工影响天气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5年11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9)主要股东: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10)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凤栖东路206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人基于实施国有资源整合及调整的目的实施的股份无偿划转,交易双方系一致行动人,均受同一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的计划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 12个月内,信息披露人不排除继续减持/增持其拥有芯动联科股份的可能,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芯动联科股票80,000,000股,占芯动联科总股本的19.999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为实现国有资源整合及调整,2024年8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电子院将其持有的 5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无偿划转给微电子院,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9997%。 本次权益变动前,电子院持有公司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95%,微电子院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电子院直接持有芯动联科股份24,000,000股,占芯动联科总股本的5.9999%,其一致行动人微电子院直接持有芯动联科股份56,000,000股,占芯动联科总股本的13.9997%。 电子院和微电子院均受同一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本次协议转让系电子院与其一致行动人微电子院之间的股权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后,电子院和微电子院的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2、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股份转让数量 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确认:转让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56,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至受让方名下,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3.9997%。 (三)转让价款 本次转让系实施国有资源整合及调整,标的股份在国有股东之间内部无偿划转,转让方和受让方同属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和受让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五、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方式及时间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完成日为本次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个月内,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芯动联科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智峰 签署日期:2024年8月20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案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原件。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芯动联科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智峰 签署日期:2024年8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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