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奥克股份(30008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奥克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奥克”)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海南奥克2024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海南奥克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主要是因为公司为海南奥克的铺底流动资金提供了借款,海南奥克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借款。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海南奥克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海南奥克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高支行(以下简称“海南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海南银行依据与海南奥克在2024年7月26日至2026年7月26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保证债权最高额限度为18,0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由于海南奥克2024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80.13%(剔除掉公司对海南奥克提供的借款后,资产负债率为70.21%),已经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涉及的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经
9、资信情况:经查询,海南奥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2024年8月20日,公司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高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相关主体 保证人(甲方):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高支行 被担保人(债务人):海南奥克化学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主债权:乙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4年7月26日至2026年7月26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壹亿捌仟万元整(18,000.00万元)。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通过上述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奥克的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海南奥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子公司提供的已签订担保合同总额为275,231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余额为134,176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5.65%、24.3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已签订担保合同总额为0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高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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