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拓生物(300858):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21:15:55 中财网
原标题:科拓生物: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58 证券简称:科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4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13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网站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4月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4年5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以13.00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260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4年7月3日实施完毕,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63,495,1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9,524,267.7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 -V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0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3.00元/股调整为 12.85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程序;公司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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