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克莱特(831689):提供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831689 证券简称:克莱特 公告编号:2024-088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拟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贸易融资、押汇、保函、信用证等融资业务)额度不超过 28,600万元人民币,具体授信融资情况详见下表:
为保障“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的顺利建设,公司计划为子公司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办理 5,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 5,000万元保证担保,具体期限、起止日期及金额以各方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为保障“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的顺利建设,公司计划为子公司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办理9,9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 9,900万元的保证担保,具体期限、起止日期及金额以各方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年 8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出席董事会全体董事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7.1.11条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山海路-288-1号 1616室 注册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山海路-288-1号 1616室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缴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唐明飞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风机、风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金属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3年 8月 31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年 6月 30日资产总额:61,887,118.97元 2024年 6月 30日流动负债总额:12,237,339.70元 2024年 6月 30日净资产:49,649,779.27元 2024年 6月 30日资产负债率:19.77% 2024年 6月 30日营业收入:0元 2024年 6月 30日利润总额:-306,467.81元 2024年 6月 30日净利润:-307,354.30元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保障“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的顺利建设,公司计划为子公司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办理 5,5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 7,425万元的保证担保,具体期限、起止日期及金额以各方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为准。 为保障“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的顺利建设,公司计划为子公司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办理 5,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 5,000万元保证担保,具体期限、起止日期及金额以各方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为保障“工业热管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一期)”的顺利建设,公司计划为子公司山东达峰智能冷却系统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办理9,9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 9,900万元的保证担保,具体期限、起止日期及金额以各方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充分协商后提供的增信措施。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充分协商后提供的增信措施。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能够实施有效的经营管理风险和财务风险控制,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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