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威新材(002201):简式权益变动书(青岛海控)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正威新材 股票代码:002201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车轮山路388号万鑫中央广场1栋2办公2702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车轮山路388号万鑫中央广场A座17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时间:2024年8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正威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正威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股东实缴,股份比例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海控投控与被执行人正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对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正威新材(股票代码:002201)流通股股票62,296,425股和5,497,375股进行司法拍卖(拍卖机构为青岛世诚拍卖有限公司),因无人竞买而流拍,根据海控投控申请,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4)鲁02执61号之七、(2024)鲁02执61号之八,裁定上述股票归海控投控所有,以抵顶部分债务。权益自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送达海控投控时(海控投控于2024年8月19日签收法院执行裁定书)起转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10.40%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执行法院裁定增加股份。 (二)权益变动的时间 法院裁定送达之日(海控投控于2024年8月19日签收法院执行裁定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的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正威新材股票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正威新材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鲁02执61号之七 、(2024)鲁02执61号之八。 二、备查地点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栋国 __________________ 2024年8月2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栋国 __________________ 2024年8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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