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002870):半年报董事会决议

时间:2024年08月21日 17:00:27 中财网
原标题:香山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 8月 21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 3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年 8月 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人,实际参加董事 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玉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4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4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进行了整合修订,并更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根据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 3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 3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3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1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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