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新材(301349):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8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6日(星期五)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 9月 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8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2、登记时间:2024年9月9日9:00-11:30,13:3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8号 4、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参考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考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敬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参考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9月9日16:00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敬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事项。 6、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婷 (2)联系电话:0411-85235213 (3)传真号码:0419-5169858 (4)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 58号证券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5)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6)其他事项: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资料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349;投票简称:信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9月 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人,将被视为代表委托人全部股份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和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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