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录(301062):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3年10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8号)核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 50,000.00万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万元,期限 6年。 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资信评级等其他发行手续费(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980.6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019.36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10月 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429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艾创包装”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上海艾创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上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计人民币29,678.2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计人民币 128.75万元,共计人民币 29,807.0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529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艾创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和提供借款: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200.00万元对艾创包装进行增资,增资后艾创包装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1,8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 30,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艾创包装 100%的股份。 此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50.95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艾创包装提供借款,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期限为 6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以提前偿还,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4年 8月 21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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