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诺力股份(603611):诺力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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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1日 17:41:1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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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诺力股份:诺力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611 公司简称:诺力股份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
公司总部大楼 公司四期工厂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丁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兴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兴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市场等风险,具体内容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可能面对的风险”章节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5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的财务报表;载有董事长签名并盖章的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文本。 |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
及公告的原稿。 |
| | 其他相关资料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 公司、本公司、诺力股份 | 指 |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中鼎集成、无锡中鼎 | 指 | 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
| SAVOYE | 指 | Savoye Assets Management S.A. |
| 上海智能科技公司 | 指 | 上海诺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永烜机械 | 指 | 长兴永烜机械有限公司 |
| 德国诺力 | 指 | 诺力德国有限责任公司(Noblelift Germany GmbH ) |
| 诺力北美 | 指 | 诺力北美有限公司(Noblelift North America,Crop.) |
| 诺力俄罗斯 | 指 | 诺力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Noblelift RUS LLC) |
| 诺力马来西亚 | 指 | 诺 力 马 来 西 亚 有 限 公 司 ( Noblelift Malaysia
SDN.BHD.) |
| 泰瑞工业 | 指 | 泰瑞工业有限公司(Tairui Industry Company Limited) |
| 诺力租赁 | 指 | 诺力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 诺力销售 | 指 | 诺力销售有限公司 |
| 诺力物资 | 指 | 诺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 兴诺投资 | 指 | 上海兴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长兴麟诚 | 指 | 长兴麟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无锡力鼎 | 指 | 无锡力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诺力车库 | 指 | 浙江诺力车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诺力技术 | 指 | 上海诺力技术有限公司 |
| 虹洲置业 | 指 | 上海虹洲置业有限公司 |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指 |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 中国、我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 《公司章程》 | 指 |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6月 30日 |
(二)专业术语
| 工业车辆 | 指 | 用来搬运、推顶、牵引、起升、堆垛或码放各种货物的人力、动力驱
动的车辆,主要包括机动工业车辆、轻小型搬运车辆、牵引车、固定
平台搬运车等四大类。 |
| 机动工业车辆 | 指 | 采用燃油发动机或蓄电池电动机作为动力驱动的工业车辆,主要包括
电动仓储车辆和内燃叉车两大类。 |
| 轻小型搬运车辆 | 指 | 以手动的搬运和装卸的工业车辆,和以蓄电池为动力的各种类型的搬
运,装卸,堆垛,牵引的工业车辆。基本特征是:起重量吨位小、运行速
度低、结构轻便、价格经济、对作业环境的适应性强,通常用于短距
离频繁作业,主要承担各个环节之间的运输。 |
| 叉车 | 指 | 对成件托盘类货物进行装卸、堆垛和短距离运输、重物搬运作业的各
种轮式搬运车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110称其为工业车辆。 |
| 新能源叉车 | 指 | 使用锂电池、氢燃料电池或者混合动力等作为动力源的叉车。 |
| 电动叉车 | 指 | 又称电动仓储车辆,以蓄电池为源动力,驱动行驶电机和油压系统电
机,从而实现行驶与装卸作业的机动工业车辆;包括电动平衡重乘驾
式叉车、电动乘驾式仓储叉车和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 |
| 内燃叉车 | 指 | 使用柴油、汽油或者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由发动机提供动力的叉车。 |
| 电动平衡重乘驾
式叉车 | 指 | 采用蓄电池电动机作为动力驱动,车体前方装有升降货叉、车体尾部
装有平衡重块的起升车辆。 |
| 电动乘驾式仓储
叉车 | 指 | 采用蓄电池电动机作为动力驱动,操作方式为乘驾式,用于货物搬运
的叉车。 |
| 电动步行式仓储
叉车 | 指 | 采用蓄电池电动机作为动力驱动,操作方式为步行式,用于货物搬运
的叉车。 |
| 内燃平衡重式叉
车 | 指 | 采用燃油发动机作为动力驱动,车体前方装有升降货叉、车体尾部装
有平衡重块的起升车辆。 |
| 电动仓储叉车 | 指 | 包括电动乘驾式仓储叉车和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 |
| 锂电池叉车 | 指 | 采用锂电池作为动力驱动的叉车,包括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电动
乘驾式仓储叉车和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 |
| 牵引车 | 指 | 装有牵引连接装置,用于在地面上牵引其他车辆的工业车辆,包括电
动和内燃两种。 |
| 越野叉车 | 指 | 在机场、码头、车站等路况条件较差的物资集散地装卸物资的工业车
辆。 |
| 手动和半动力车
辆 | 指 | 包括以手动搬运、装卸和以蓄电池为动力的各种类型的搬运、装卸、
堆垛、牵引的工业车辆。 |
| 固定平台搬运车 | 指 | 载货平台不能起升的搬运车辆。 |
| 自动化立体仓库 | 指 | 自动化立体仓库(AS/RS)是指由立体货架、有轨巷道堆垛机、出入库
托盘输送机系统、尺寸检测条码阅读系统、通讯系统、自动控制系
统、计算机监控系统、计算机管理系统以及其他如电线电缆、桥架、
配电柜、托盘、调节平台、钢结构平台等辅助设备组成的复杂的自动
化系统,旨在实现仓库高层合理化、存取自动化、操作简便化。 |
| 堆垛机 | 指 | 又称“堆垛起重机”,指用货叉或串杆攫取、搬运和堆垛或从高层货
架上存取单元货物的专用起重机,是仓库设备的一种 |
| 输送机 | 指 | 在一定的线路上连续输送物料的物料搬运机械,按照运行方式可分为
皮带式输送机、链条输送机、螺旋输送机、滚筒输送机等。 |
| 分拣机 | 指 | 按照预先设定的计算机指令对物品进行分拣,并将分拣出的物品送达
指定位置的机械。 |
| AGV | 指 | AGV(Automated Guided Vehicles)又名无人搬运车,自动导航车,激
光导航车。其显著特点的是无人驾驶,AGV上装备有自动导向系统,
可以保障系统在不需要人工引航的情况下就能够沿预定的路线自动行
驶,将货物或物料自动从起始点运送到目的地。AGV的另一个特点是
柔性好,自动化程度高和智能化水平高,AGV的行驶路径可以根据仓
储货位要求、生产工艺流程等改变而灵活改变,并且运行路径改变的
费用与传统的输送带和刚性的传送线相比非常低廉。AGV一般配备有
装卸机构,可以与其他物流设备自动接口,实现货物和物料装卸与搬
运全过程自动化。AGV还具有清洁生产的特点,AGV依靠自带的蓄电池
提供动力,运行过程中无噪声、无污染,可以应用在许多要求工作环
境清洁的场所。 |
| RGV | 指 | Rail Guided Vehicle(有轨导引车),RGV小车可用于各类高密度储
存方式的仓库,小车通道可设计成任意长度,可提高整个仓库储存
量,并且在操作时无需叉车驶入巷道。 |
| WMS | 指 | 英文“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即仓储管理系统。仓储管理
系统通过入库业务、出库业务、仓库调拨、库存调拨和虚仓管理等功
能,综合批次管理、物料对应、库存盘点、质检管理、虚仓管理和即
时库存管理等功能综合运用的管理系统,有效控制并跟踪仓库业务的
物流和成本管理全过程。 |
| WCS | 指 | 英文“Warehouse Control System”,即仓库控制系统。自动仓储系
统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最上层是WMS,最下层是具体的物流设备,
如巷道堆垛机等;WCS位于WMS与物流设备之间的中间层,负责协
调、调度底层的各种物流设备,使底层物流设备可以执行仓储系统的
业务流程,并且这个过程完全是按照程序预先设定的流程执行。 |
| MES | 指 | “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即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管
理系统,是一套面向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MES
可以为企业提供包括制造数据管理、计划排程管理、生产调度管理、
库存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心/设备管理、工具工装
管理、采购管理、成本管理、项目看板管理、生产过程控制、底层数
据集成分析、上层数据集成分解等管理模块,为企业打造一个扎实、
可靠、全面、可行的制造协同管理平台 |
| CE认证 | 指 |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
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
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
“CE”标志,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
| ERP | 指 | 英文“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即企业资源计划。具有记
录生产资源计划、制造、财务、销售、采购等功能和质量管理、实验
室管理、业务流程管理、产品数据管理、存货、分销与运输管理、人
力资源管理和定期报告系统的功能。 |
| 信用证 | 指 | 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
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
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
| OEM | 指 | 英文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始设备制造商)的缩
写,是受托厂商按原厂之需求与授权,依特定的条件而生产产品 |
| ODM | 指 | 英文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原始设计商)的缩写,是受托
厂商根据原厂商的规格和要求,设计和生产产品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诺力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NOBLELIFT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NOBLELIFT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丁毅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3100 |
| 公司网址 | www.noblelift.com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公司证券部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诺力股份 | 603611 | /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3,472,038,388.30 | 3,350,926,082.45 | 3.6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0,377,359.84 | 222,064,405.49 | 8.2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8,937,246.56 | 191,202,203.92 | 4.0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0,503,355.64 | -125,381,420.57 | 3.89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741,523,420.57 | 2,665,869,873.27 | 2.84 |
| 总资产 | 9,100,015,137.81 | 9,098,597,108.43 | 0.0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3 | 0.86 | 8.1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3 | 0.86 | 8.1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0.77 | 0.74 | 4.0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72 | 9.09 | 减少0.37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7.22 | 7.83 | 减少0.61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65,198.79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489,083.34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6,433,977.65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
各项资产损失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
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
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
份支付费用 |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
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
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损益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72,884.5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488,841.68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3,579.74 | |
| 合计 | 41,440,113.28 |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当前,公司已实现从“传统物料搬运设备制造商”到“全领域智能内部物流系统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服务商”的战略布局。是全球为数不多的能够同时提供物料搬运设备、智能立体仓库、智能输送分拣系统、无人搬运机器人AGV及其系统、供应链综合系统软件、智能工厂规划及实施等整体解决方案的公司。
公司将继续以“聚焦一个行业、发展两大业务、布局新兴产业”作为公司产业发展目标。
“聚焦一个行业”指聚焦内部物流行业,“发展两大业务”指大力发展智能智造装备业务和智慧物流系统业务,“布局新兴产业”指积极投资与公司产业链相关的智能智造、工业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打造成行业头部企业,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提供有力的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由智能智造装备业务板块和智慧物流系统业务板块构成。
(一)智能智造装备业务板块
公司智能智造装备业务板块主要从事各类物流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涉及专用车辆制造、连续搬运设备制造和升降机制造等通用设备制造行业以及工程设计服务等专业技术服务行业。该板块的主要产品包括轻小型搬运车辆、机动工业车辆、AGV 叉车等工业车辆,涵盖电动平衡重叉车、电动乘驾式仓储叉车、电动步行式仓储叉车、电动牵引车、AGV 叉车、各类轻小型搬运车辆等。
公司智能智造装备业务主要有三个生产基地:以诺力股份本部和永烜机械为主的长兴生产基地、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和越南生产基地。
公司实行销售预测与订单驱动相结合的生产模式,采用直营销售、代理经销和租赁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该板块所属的工业车辆行业经历了连续多年的快速发展之后,正经历着油转电、传统转智能、铅酸转锂电等多种形式的变化。
整个行业正在通过电动叉车、新能源动力和无人叉车等方式努力拓展新的行业发展空间,新的发展趋势包括:一是产品智能化和信息化;二是深化后市场服务,从传统的卖产品转向卖服务,实现对产品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附加值;三是与产业深度融合,向物联网、智能仓储方向延伸,从单纯的产品制造商转变为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变,既要提供硬件服务也要提供软件服务。
在报告期内,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将研发重点放在紧贴客户需求上,同时加大了产品推广的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同时,公司持续推进精益化生产,强化成本控制管理,使得产品品质及客户满意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公司主要产品图片展示:
(二)智慧物流系统业务板块
该板块为各行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智能化的内部物流整体解决方案,主要业务包括为制造型企业、流通型企业以及物流配送中心提供包括自动化立体仓储系统、自动化输送分拣系统、无人搬运机器人及系统和自动化物流软件系统的方案设计、数据孪生、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于一体的解决方案。其中,自动化仓库系统主要包括货架、堆垛机、多层穿梭车等自动化存储设备;自动化输送分拣系统主要包括各式输送机、自动化分拣设备、手持终端拣选和电子标签拣选等;自动化物流软件管理系统主要包括物流管理软件、仓储控制系统(WCS)、仓储管理系统(WMS)、化成测试调度系统 (FMS)、订单管理系统(OMS)以及智能APS生产排程系统等软件系统;无人搬运机器人系统主要包括各类搬运机器人及其导航系统、调度系统以及控制软件等。
公司是行业内少数具备集智慧物流系统核心设备研发和制造能力、自动化物流软件系统开发能力的原厂商型公司,积累了多行业的设计实施经验。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已累计完成相关物流系统工程案例超过2000个,众多标杆客户广泛分布于新能源电池、食品饮料、医药、电子商务、汽车、电力、机械制造、造纸、石油化工、纺织服装、物流仓储、冷链等众多领域。
公司的智慧物流系统业务板块基于完整的产业链,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智慧物流系统集成综合解决方案,综合解决方案根据客户生产、仓储、配送等环节的特定需求进行差异化定制,通过非标准化的产品使客户物料出入库、存储、无人输送与搬运、生产、分拣与拣选、配送、生产上下料、数据分析等物流输送流程实现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帮助客户物流系统工程实现一站式作业,大大提升物流系统的效率和准确性、节约人力成本、减少土地占用,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根据所处供应链环节的不同,公司为原料/成品仓库、车间缓存处理中心、自动化生产线、自动化输送线、大型配送中心提供专业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根据所处行业的不同,公司为冷链、新能源锂电、医药、医疗器械、电子商务等特殊需求行业专门研发设计物流解决方案。
(1)无锡中鼎部分应用场景图片展示:
(2)法国SAVOYE公司部分应用场景图片展示: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创新优势
技术创新是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自设立以来,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始终把技术创新作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目前,公司及旗下子公司打造了业内先进的研发体系,聚集了行业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系统性的提高了研发设计能力。公司及旗下公司中鼎集成、法国 SAVOYE、上海诺力都具备雄厚的技术实力、高水平的智能制造能力,持续不断的创新研发优势。
可以从近几年的研发投入上体现公司的技术创新力度: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1-6月 |
| 研发投入金额 | 2.24亿 | 2.59亿 | 2.64亿 | 1.24亿 |
截止2024年6月底,国内公司拥有专利639项,包含发明专利128项,PCT国外发明专利4项,累计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并已经发布的国家标准共 69 项、行业标准 12项,团体标准18 项。
2024年1-6月,公司共获得专利授权79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30个。
公司报告期内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就,包括 “全省特种智能仓储物流装备重点实验室”被浙江省科技厅认定为全省重点实验室;“无人驾驶工业车辆及系统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入选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浙江省第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智能物流系统综合集成解决方案”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的 2023 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通过了浙江省商务厅的“浙江出口名牌”复核;入选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浙江省 2023 年度供应链创新与应用领跑企业-第二批协同创新综合体承建企业”。此外,诺力还连续获得“湖州市‘金牛’企业”称号,并荣获 2024 年湖州“人才强企”十强企业。这些荣誉和认可充分展示了诺力在智能物流领域的领先地位和创新能力。
2、产业布局优势
从产业生态上看,公司定位于“聚焦一个行业、发展两大业务、布局新兴产业”,即聚焦内部物流行业、大力发展智能智造装备业务和智慧物流系统业务,积极投资与公司产业链相关的智能制造、工业物联网、5G、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以保障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全力打造行业的头部企业,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公司已经实现了从“传统物料搬运设备制造商”到“全领域智能内部物流系统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服务商”的战略布局;构建了“核心设备体系+领先软件体系+系统集成解决方案+运营服务体系”的全产业链业务模式,使得公司成为提供智能立体仓库、物料搬运设备、高空作业设备、智能输送分拣系统、无人搬运机器人AGV及其系统、供应链综合系统软件、智能工厂规划及实施等整体解决方案的公司;公司制造中心设在中国,同时还在东南亚、欧洲、美国成立生产、组装工厂以及在美国、欧洲、俄罗斯、东南亚等设立了遍布全球销售渠道和销售网络。公司全球化的生产、销售网络相互链接,相互支撑,为公司未来的成长打开了广阔的市场舞台。
3、成熟的软硬件体系优势
公司旗下中鼎集成、法国 SAVOYE 产业链布局完整,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能力在行业保持领4、品牌优势
公司研发团队经验丰富,主要核心人员从业年限超过十年,在物流设备研发、物流工艺设计、产品工艺及设计等方面均保持较高水准。
GGII(为高工产业研究院)主持评选的 2020 年中国物流仓储自动化设备企业竞争力排行TOP10,公司凭借较强的综合实力入围TOP10名单,排名第一。e-works Research发布的《2023中国物流系统集成商百强榜》,公司凭借较强的综合实力入围榜单,排名第一。
5、人才和团队优势
公司的人才梯队具有合理的结构,吸引并聚集了经验丰富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以及高效进取的研发团队、积极拼搏的销售团队、认真负责的生产和项目实施团队,并且公司及旗下各子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在市场上有很强的竞争力,对吸引人才和激励团队起到很大的加持作用。同时公司作为本地最早引入海外工程师和外籍专家的企业,一直十分重视从世界范围内招贤纳才。
公司组建了成熟稳定的研发团队,且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等。随着省重点实验室获批成功,聚集了高精尖的研发人才,海外专家及各类工匠人才,上述人才还在持续引入过程中,同时我们还建设了完善的人才自主评价体系,获得“机电制造”工程师自主评价资格。依托一系列创新载体和高端人才形成合力,公司取得多项核心技术的突破,成为市场上智慧物流系统和工业车辆先进制造技术的引领者。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团队秉承“创新、突破、跨越”指导思想,在夯基筑本中蓄势强核,在革故鼎新中继往开来。2024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精准把控市场环境,公司各部门协同联动,全体员工奋力拼搏,实现了2024年半年度营收和利润稳步增长。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72亿元,同比增加3.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亿元,同比增长8.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5%。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务保持稳健发展。
(1)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智能智造装备业务实现稳步发展
主要得力于公司抓住工业车辆电动化的趋势,聚焦资源积极扩大大车产能,全力支持完善大车产品系列化、层次化研发,健全和完善大车的海内外营销体系、优化并打造相对完善的供应链体系、建立全方面的客户管理制度、积极培养并引进高端人才等措施,积极响应客户需求,保证大车战略可持续发展,打造新的增长点。
(2)2024年上半年,公司智慧物流集成业务健康成长
在行业竞争激烈的背景下,公司通过团队优化,人才引进,产能扩张、优化及协同,加强了对海内外子公司的有效控制。中鼎集成加强技术升级,调整业务结构,加强统筹管理,拟新投资建设物流装备制造基地;法国SAVOYE公司积极拓展新市场,建设新厂区,扩大产能。智慧物流集成业务内旗下公司之间加强了资源协同并积极开展项目合作。上述各项措施实现了旗下资源的有效整合,还为未来的进一步增长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的发展战略清晰,产业布局前瞻,核心管理团队优秀,执行能力强。公司经营向来注重控制风险,目前财务稳健,应收账款规模合理可控。2024年下半年,公司会继续大力落实年初制定的生产和经营计划,提高智能智造装备业务的成长能力;强力整合系统集成业务,谋划提升运营效率;积极谋划服务运营业务,布局未来新的增长点。公司通过以上举措将为公司未来战略落实奠定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3,472,038,388.30 | 3,350,926,082.45 | 3.61 |
| 营业成本 | 2,716,340,194.06 | 2,602,270,363.45 | 4.38 |
| 销售费用 | 184,170,435.04 | 159,384,067.32 | 15.55 |
| 管理费用 | 174,365,836.53 | 181,989,680.55 | -4.19 |
| 财务费用 | -24,532,789.40 | 13,005,989.79 | 不适用 |
| 研发费用 | 124,323,866.57 | 123,918,933.51 | 0.3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0,503,355.64 | -125,381,420.57 | 3.8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6,395,484.78 | -41,313,455.85 | -472.2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8,499,656.29 | -178,467,990.01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因俄罗斯卢布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短期理财产品购买、在建工程投资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经营性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
期末
数占
总资
产的
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说明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3,546,092.65 | 2.02 | 62,409,994.35 | 0.69 | 194.10 | 主要系短期理财产品余额增
加所致 |
| 应收票据 | 20,371,853.31 | 0.22 | 1,982,460.00 | 0.02 | 927.60 | 主要系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
余额增加所致 |
| 应收款项融资 | 70,535,679.30 | 0.78 | 215,877,532.61 | 2.37 | -67.33 | 主要系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余额减少所致 |
| 在建工程 | 160,450,462.16 | 1.76 | 77,045,085.90 | 0.85 | 108.26 | 主要系新能源叉车制造项目
本期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
| 短期借款 | 1,062,074,966.22 | 11.67 | 624,926,541.80 | 6.87 | 69.95 | 主要系本期经营性银行短期
贷款增加所致 |
| 应付票据 | 298,626,234.42 | 3.28 | 475,925,191.18 | 5.23 | -37.25 | 主要系期末未到期应付银行
承兑汇票余额减少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57,896,676.60 | 0.64 | 39,136,558.91 | 0.43 | 47.94 | 主要系本期因新能源叉车制
造项目收到的投标保证金增
加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 301,425,065.12 | 3.31 | 468,212,575.37 | 5.15 | -35.62 | 主要系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
期借款余额减少所致 |
| 长期借款 | 182,553,940.17 | 2.01 | 48,735,828.31 | 0.54 | 274.58 | 主要系一年以上到期的长期
借款余额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47,292.21(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7.17%。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期末余额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96,752,247.77 | 票据保证金、期货保证金、保函保证金 |
| 应收款项融资 | 27,880.00 | 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
| 固定资产 | 317,066,379.92 | 用于抵押借款 |
| 无形资产 | 68,997,996.26 | 用于抵押借款 |
| 合计 | 482,844,503.95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 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暨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拟与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就购买土地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叉车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力股份关于签订投资协议暨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截至目前,该项目处于基础建设阶段,项目进展正常。
2、公司于 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或“中鼎集成”)根据发展战略规划,拟以竞拍方式取得无锡市惠山区XDG(HS)-2023-1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中鼎集成拟投资建设智能物流设备生产基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力股份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中鼎集成按照法定程序参与了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拍,以人民币2831万元竞得位于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志公路与洛杨北路交叉口西侧土地一宗,且签署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 计
入
权
益
的
累
计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 本
期
计
提
的
减
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
金额 | 其
他
变
动 | 期末数 |
| 交易性金融资
产 | 62,409,994.35 | | | | 812,000,000.00 | 690,863,901.70 | | 183,546,092.65 |
| 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 | 227,245,226.13 | 29,160,770.24 | | | | 22,241,677.20 | | 234,164,319.17 |
| 合计 | 289,655,220.48 | 29,160,770.24 | | | 812,000,000.00 | 713,105,578.90 | | 417,710,411.82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本公司
持股比
例(%) | 2024年6月末总
资产(万元) | 2024年半度净
利润(万元) |
| 无锡中鼎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 7,400万元 | 100 | 315,153.93 | 5,240.28 |
| 诺力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1,617.26万人民币 | 90 | 12,891.09 | 536.32 |
| 浙江诺力车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5,800万元 | 51.50 | 13,867.52 | -641.22 |
| 上海诺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100 | 11,994.56 | -188.01 |
| 泰瑞工业有限公司 | 1,062.20万人民币 | 100 | 8,157.66 | 1,355.85 |
| 上海兴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100 | 6,728.59 | -173.94 |
| 法国SAVOYE公司 | 2,636,158.72欧元 | 100 | 113,799.71 | -3,414.99 |
| 长兴永烜机械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70 | 16,652.94 | 708.49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出口地区经济下行而导致需求减少的风险
欧美等海外市场一直是公司的主要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在海外市场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59.48%。近年来,全球经济发展呈现出复杂多变的局面,出现了诸多挑战和困难。世界经济总体增长放缓,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地缘政治风险加剧。这些因素可能对市场需求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导致公司海外主要出口地区市场销售存在下滑的风险。
对策:积极实施大车战略,培育新的增长点;拓展东南亚等新的市场区域;重新构建国内外新的渠道,增加代理商数量,完善销售体系;加大产品结构的升级换代,推出符合市场需求且有特色的新产品。
2、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出口及海外业务占比较大,使得公司国际收支受汇率波动影响,如果相关币种汇率大幅波动,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
对策:公司将根据汇率波动情况,适时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3、应收账款管理及回收的风险
公司已针对应收账款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政策,并通过加强销售部门、财务部门的协同管理及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制的方式使应收账款保持在合理可控的范围内。但随着近几年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应收账款规模也同步增长,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回收的情况,将对公司的营运资金安排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虽然公司与客户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客户资信状况良好,但公司仍存在应收账款不能按期回收的风险,可能对公司业绩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对策: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和制度优化信用标准、信用条件和收款政策;定期进行应收账款排查梳理,加强监控和预警,派专人管理和催收;把应收账款的收回与销售激励整体挂钩等措施。
4、公司资源整合及规模扩张后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资源整合和全球市场战略布局的实施,公司产业链不断延伸拓展,公司控制的公司快速增多,业务收入规模和业务覆盖区域的不断扩大,各类订单项目在全球各地的不断增多,覆盖区域更广,使公司的管理范围扩大,管理人数增加、管理难度提升;同时,公司控制的公司差异较大,各公司有不同的产品技术、不同商业模式,不同的文化背景等差异,需要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的管理手段和方式,需要高度的灵活性和原则性的统一;公司的并购及转型升级的进展还会受到产业人才资源、业务整合协同以及文化融合进度的影响,如果公司对各业务板块整合管理进展不及预期,可能对公司业务和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对策:公司将不断巩固在智慧物流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引进吸收产业及管理等专业人才,加强团队的企业文化建设和人才的正向激励机制,保障公司稳健运营;采取差异化的管理方式和手段,通过技术进步促进业务发展;大力推动企业文化建设,统一企业文化,形成凝聚力,实现协同效益;根据各个公司的具体情况及时调整策略,加强对旗下各公司的管理和整合力度,加强财务,采购、生产、经营管理等体系化建设,逐步形成统一的管理模式,有效的集团管控体系。
5、智慧物流系统业务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由于智能仓储物流系统的非标属性,如受到客户修改规划设计方案或其他外部原因影响,项目的收入确认时点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的智慧物流系统业务单个项目金额较高、实施周期较长,大项目的收入确认对当期营业收入影响较大,存在由于项目验收周期长短不同而出现不同会计年度之间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的不同季度之间收入和利润大幅波动的风险。
对策:公司将加大行业和客户的拓展和服务力度,丰富订单和业务类型,加强对执行中项目的过程管理,以尽量平滑业绩波动风险。
6、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的成本上升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和外购件,其中外购件主要为各类电池、货架、轴承、电气元件、五金件等。公司生产所需的钢材、以及以钢材为基础的外购件价格,随钢材市场价格的波动而波动。如果钢材等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的业务开拓和经营业绩带来不确定性的影响。
对策:通过研发和技术改进降低成本、提升产品价格、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同时,按订单需求采购原材料;及时了解宏观环境变化,政策变化,在稳健基础上,在原材料价格较低时,增加原材料库存等方式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
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 | 会议决议 |
| 诺力股份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4年5月14日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披露的《诺力
股份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 包毓祥 | 监事 | 离任 |
| 刘宏俊 | 副总经理 | 离任 |
| 管玉亭 | 监事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4月,包毓祥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包毓祥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
2024年4月,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5月,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管玉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4年5月,刘宏俊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刘宏俊先生辞任副总经理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宏俊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造成影响。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不适用 |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公司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没有责令限期治理、限产限排或停产整治等情况。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没有责令限期治理、限产限排或停产整治等情况。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能源低碳化:引入智能化加工中心、数控机床、逆变式气体保护焊机、数字 IGBT 控制MIG/MAG 弧焊机等行业先进装备,对大功率环保风机等设备实施了变频控制,车间实施 LED 节能灯改造工作;利用闲置屋顶实施太阳能光伏发电,光伏发电量占公司总用电量的 28.57%;建立了资源与能源管理平台,针对资源和能源开展了详细的计量数据采集和分析,实现了相关资源使用/消耗模型,实现管控的数字化和精细化。
保护环境,利国利民,节能减排,任重道远。公司将始终坚持“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实施节能减排,提倡绿色环保”的理念。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综合利用资源的社会责任,走循环经济之路。
不断总结生产经验,改进生产工艺,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确保环保投入,加强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使股东、顾客、员工、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社会(政府、社区等)相关方了解企业的环境保护情况,做到环境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上半年,公司党员干部、青年职工走访了林城、泗安、龙山街道、画溪街道、太湖街道五个乡镇及夹浦敬老院,并在春节前开展了社会困难户及“3+3”困难员工慰问走访活动, 向社会困难户和特殊困难员工捐款等共计501,200.00元。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
履行期
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
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 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
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
易 | 张科 | 本人将严格依照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制度》、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等相关制度及上
市公司可能于未来不时予以修订或颁布之其他有关制
度,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利益为第一考量,通
过自身合法权利促使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严格履行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若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致使上市
公司和/或其控股子公司遭受损失,则由本人向上市公
司和/或其控股子公司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本承诺函
在本人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
撤消。 | 2016年8月22日 | 是 | 长期持续 | 是 | | |
| | 解决同业竞
争 | 张科 | 本人将严格依照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制度》、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等相关制度及上
市公司可能于未来不时予以修订或颁布之其他有关制
度,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利益为第一考量,通
过自身合法权利促使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严格履行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若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致使上市
公司和/或其控股子公司遭受损失,则由本人向上市公
司和/或其控股子公司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本承诺函 | 2016年8月22日 | 是 | 长期持续 | 是 | | |
| | | | 在本人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
撤消。 | | | | | | |
| | 解决关联交
易 | 丁毅 | (1)本人将继续履行本人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2)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
损失。(3)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消。 | 2016年8月22日 | 是 | 长期持续 | 是 | | |
| | 其他 | 公司、张
科、张耀
明、张元
超 | 上市公司承诺: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约定的无锡中鼎董事会成立之日至业绩承诺期届满
前,将通过行使控股股东权利,确保无锡中鼎不向上市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对外担保;上述期
限内,如需无锡中鼎向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
供担保,需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制度并履行相关程序;本
次交易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无锡中鼎担保事项将依照
上市公司相关制度程序进行。张科、张耀明、张元超承
诺: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约定的无锡中鼎董事会成立前,无锡中鼎
将不再向无锡中鼎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对外
担保;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及时、全额补偿无锡中
鼎和/或上市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 2016年10月18日 | 是 | 长期持续 | 是 | | |
| | 其他 | 公司董
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
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
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
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
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
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
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
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
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 | 2016年8月22日 | 是 | 长期持续 | 是 | | |
| | | | 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 | | | |
|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 | 其他 | 持股5%以
上的股东
丁毅、丁
晟 | 1、本人作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严格履
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
承诺。2、减持方式。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
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方
式。3、减持价格。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
格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规则要求;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4、减持期限。本人
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
息、本人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提前3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2012年2月23日 | 是 | 长期持续 | 是 | | |
| | 解决同业竞
争 | 实际控制
人丁毅 | 1、本人郑重声明,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函签署日,本人
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2、
本人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浙江诺力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
接竞争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参与与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活动的业
务。3、如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
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浙江诺力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浙江诺力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浙江诺力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的竞争:A、停止与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B、将相竞争
的业务纳入到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来经营;C、 | 2012年2月23日 | 是 | 长期持续 | 是 | | |
| | | | 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如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
可能与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
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浙江诺力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浙江诺力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
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其他 | 公司、控
股股东、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
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诚信义务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控股股东丁毅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1)公司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五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
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复权处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2)控股股东丁毅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五个交易日内
启动购回措施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购回
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
价格。若控股股东丁毅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
约收购义务的,控股股东丁毅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
或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3、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
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和控股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
约束措施(1)若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上述承诺
事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向投资者
道歉,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责任主体关于上述承 | 2012年2月23日 | 是 | 长期持续 | 是 | | |
| | | | 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丁毅将以其在前述事实认定当年及
以后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现金分红(税后)作为履约担
保。(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以其在前
述事实认定当年及以后年度从公司获得的薪酬(税后)
作为履约担保。 | | | | | | |
| | 其他 | 公司、控
股股东、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一旦出现持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
净资产时(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归
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
理,下同),启动股价稳定措施。2、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自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之日起,公司
将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的具体方
案,方案应明确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该等措施包括但
不限于:(1)公司回购股份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回购股份应遵循
以下原则:①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
上市条件;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每股净资产;③回
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方式;④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
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若某
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
施条件的,则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以回购股份的资金金
额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
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
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
股价预案。(2)控股股东丁毅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增持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丁毅增持股份应遵循以
下原则:①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②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每股净资产;③增持股
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④控股股东丁毅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 | 2012年2月23日 | 是 | 长期持续 | 是 | | |
| | | | 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现金分红(税后)的
10%;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
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则控股股东丁毅单一会计年度用
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
司分得的现金分红(税后)的30%。超过上述标准的,
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
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
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如发行人在上述需启动
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控股
股东可选择与发行人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发行人
措施实施完毕(以发行人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其
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如发行人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
其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
控股股东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3)公
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增持股份不
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②股份增持价
格不超过每股净资产;③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
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④公司董事(不含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
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得的薪酬(税后)的
20%;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
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则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
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得的薪酬(税后)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
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
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选择在发
行人、公司控股股东措施实施完毕(以发行人或控股股
东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
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
施。如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股
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公司 | | | | | | |
| | | |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继续实施
上述股价稳定措施。(4)由公司通过削减开支、限制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
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5)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公司应当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后2个交易日内
进行公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方案涉及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需经相关主管部门
批准或核准或备案的,还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批准或核
准或备案手续。在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先决条件
全部满足或达成后,相关各方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积极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如果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实施完毕前,公司股价已经不
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的,公司可不再继续
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3、约束措施(1)若公司或
相关责任主体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及相
关责任主体将及时进行公告并向投资者道歉,并将在定
期报告中披露相关责任主体关于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
履行情况以及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时的补救
及改正情况。(2)若公司控股股东丁毅未采取稳定股
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在其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实
施完毕(因公司股价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
件而终止实施的,视为实施完毕,下同)前,除因继
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
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外,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
让。同时公司有权以其获得的上一会计年度的现金分红
(税后)的20%为限,扣减其在当年度或以后年度在公
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所享有的现金分红(税后)。(3)
若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稳
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以其获得的上一会计
年度的薪酬(税后)的20%为限,扣减其在当年度或以
后年度在公司获得的薪酬(税后)。(4)公司将提示
及督促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
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
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 | | | | |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