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002273):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7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6,661,124.0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60,707,771.31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6,070,777.1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30,919,404.99元,减去2023年度分派的现金红利412,394,899.8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23,161,499.37元。 基于公司上半年良好的经营成果,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国九条”)关于推动一年多次分红等政策要求,为持续回报广大股东,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如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0,632,22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5,982,555股后的股本总额1,374,649,666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137,464,966.60(含税),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公司在兼顾业绩增长及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持续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高度重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以实际行动回馈广大股东,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 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本性支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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