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机电(001225):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4-044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23年 8月 1日颁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该规定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执行。 公司自 2024年 1月 1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规定。 财政部于 2023年 10月 2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执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自 2024年 1月 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 17号》的相关规定。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8月 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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