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300377):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及其一致行动人鄢建兵、特定股 东黄熠、特定股东周云杉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及其一致行动人鄢建兵、特定股东黄熠、特定股东周云杉(以下简称“唐球等股东”)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的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及其一致行动人鄢建兵、特定股东黄熠、特定股东周云杉于2024年7月22日与恒生电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分别拟将自身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转让给恒生电子,合计转让37,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8%,转让价格为4.80元/股(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98.77%),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80,288,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协议转让已于 2024年 8月 20日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合计过户数量37,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8%,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唐球、鄢建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及其一致行动人鄢建兵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7,467,1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084%;恒生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芙蓉 2、5、8、11号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7,427,988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的12.9718%,位列公司目前第二大股东。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数情况如下:
2、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通怡芙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芙蓉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芙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芙蓉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恒生电子的一致行动人。 3、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也不存在相关主体在不得买卖公司股份的期间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是基于恒生电子对公司投资价值和管理团队的认可,以长期投资为目的,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恒生电子承诺本次权益变动过户登记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恒生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减持赢时胜股份的计划,亦无增持赢时胜股份的计划,不谋求控制权,提名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不超过2人。 因此,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唐球、鄢建红,通过董事会超过半数的绝对数量来行使控制权。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份变动、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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