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机电(00122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泰机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7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16.68万股。本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6,767,90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8,399,144.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88,368,764.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2月14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4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1、自有资金 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品种。 2、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在上述资金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或子公司所有。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监管措施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拟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其他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会严格评估拟投资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进行投资,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提高现金管理额度,使用不超过5.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钟德颂 杨建清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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