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600750):江中药业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1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定价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经营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2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该事项将于2024年11月到期。为持续加强银企合作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继续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润银行”)开展存款业务合作,申请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2年有效。 鉴于珠海华润银行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为权、吴文多、邓蓉、邢健、胡凤祥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以全体同意的表决意见事前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范围内具体实施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二、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7日 3.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4.法定代表人:宗少俊 5.注册资本:人民币8,533,269,667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60094XE 7.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银行业务;外汇业务;结汇、售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主要股东: 珠海华润银行成立于1996年12月27日,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珠海市12家城市信用合作社改制设立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珠海华润银行原名珠海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6月更名为珠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珠海市商业银行”);2009年4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华润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重组珠海市商业银行成为其控股股东。2011年 3月,珠海市商业银行更名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前,珠海华润银行已在珠海、深圳、中山、佛山、东莞、惠州、广州、江门、肇庆设立10家分行、87家支行,及广东德庆、广西百色2家控股村镇银行,并在深圳前海设立1家资金运营中心。珠海华润银行现有法人股东12名、自然人股东124名,持股比例占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10.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珠海华润银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珠海华润银行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珠海华润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3年,珠海华润银行资本充足率14.0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19%,不良贷款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35.81亿元和1.73%,拨备覆盖率达169.32%。各项经营指标保持稳健。 截至2023年底,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存款业务日均余额为人民币1.63亿元;自本年年初至7月31日,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存款业务日均余额为人民币3亿元。 公司通过对珠海华润银行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分析及近年的合作,加深了对珠海华润银行经营情况、管理状况、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认为珠海华润银行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公司拟在珠海华润银行开展资金存款业务,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3亿元)。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2年内有效。 (一)业务范围 日常银行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业务(期限不高于3年期)。 (二)定价原则 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 (三)年度规模 在珠海华润银行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范围内具体实施,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本次维持与珠海华润银行的业务合作,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的战略合作关系,保持公司的整体财务弹性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闲置资金收益。 (二)关联交易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业务合作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经营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