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江中药业(600750):江中药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江中药业:江中药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750 公司简称:江中药业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刘为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违莉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5元(含税)。若以2024年半年度末公司总股本629,128,757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5元(含税),共计派发31,456.44万元。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度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64.36%。本次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的实际总额将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本报告分析了公司面临的一般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医药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救灾防疫、军需战备以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医疗保健需求的不断增加,我国医药行业越来越受到公众及政府的关注,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和大健康产品的生产、研发与销售,主营业务属于医药制造业--中药细分行业。 (一)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坚定不移推进深化医改各项任务的一年,医药行业在变革中坚韧前行。今年上半年,国家围绕价格治理、带量采购等方面出台多项改革政策。价格治理方面,为引导医疗机构和医生合理使用药品,国家医保局于 2024年 1月发布《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104号),纠正不公平高价,促使价格回归到公允的区间,提升行业规范性和透明度。带量采购方面,国家医保局于2024年5月发布《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8号),要求形成全国性联盟采购、集中带量采购品种扩面、聚焦重点药品耗材进行专项采购等,持续探索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努力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对2024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等论述。上述政策及精神再次强调国家对深化医改的决心,进一步促进了医保、医疗、医药领域的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1、医药行业 医药行业方面,随着“三医”协同发展和医药改革政策继续深化,医药行业格局正迎来重大变革,医药制造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1)医保端:医保目录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2024年医保目录将继续优化结构,并对一些通用名相同但剂型不同的药品在医保目录中的归属问题开展认定工作;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深化,通过全面推广DRG/DIP付费等改革行动,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 据国家医保局2023年发布的2022年度清算数据显示,一系列医改政策的实施促使医疗服务行为更加规范,在101个试点城市中,参保人个人负担较2021年减少约215亿元。2024年7月,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深入推进相关改革工作,探索将异地就医费用纳入DRG/DIP管理范畴。 (2)医疗端:医疗政策持续加强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引导,在公立医院考核中强化基药、集采中选药品的使用,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同时,国家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供体建设,通过深化城市医院支援县级医院工作,解决城乡医疗资源不均衡的瓶颈问题,大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健康中国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3)医药端:国家持续提升医药供给侧质量,鼓励创新并加速过评仿制药替代,中药创新药加快获批上市。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审中心(CDE)公开的上市药品信息显示,2024上半年,共有109个新药被批准上市,获批总量同比上升4.8%。其中,1类创新药27个,具体包括化药16个,治疗用生物制品8个,中药3个,中药创新药较去年同期获批数量增加2个。 总体来看,随着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深,叠加医疗改革的持续推进,医药行业格局持续优化,医药制造业机遇与挑战并存。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 1-6月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 12,352.70亿元,同比下降 0.9%;利润总额1805.90亿元,同比增长0.7%。 2、中药行业 中医药行业方面,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药标准管理、以及加快中药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工作部署,为中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为稳定、规范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也为中医药企业改革发展指引方向。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这将成为下一步中医药工作重要指引。国家药监局于2024年7月发布《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旨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标准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等建设”“支持中药工业龙头企业全产业链布局,加快中药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及中医药产业链建设工作提出更为明确的举措。 (二)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主要业务 公司产品分类为非处方药、大健康产品及其他、处方药,覆盖脾胃、肠道、咽喉、补益、康复营养、高端滋补、心脑血管、妇科、泌尿系统等多个领域。 (1)非处方药 主要产品有健胃消食片、乳酸菌素片、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肠溶胶囊(贝飞达)、复方草珊瑚含片、复方鲜竹沥液、多维元素片(21)、川贝枇杷胶囊、蛇胆川贝液、健儿消食口服液、牛黄蛇胆川贝液等。 (2)大健康产品及其他 主要包括高端滋补、康复营养、胃肠健康及肝健康等类别的产品。高端滋补类以“参灵草”系列为代表,该产品主要成分为西洋参、灵芝、冬虫夏草(或虫草菌粉);康复营养类以“初元”系列为代表,主要包含肽类、蛋白粉类产品;胃肠健康类主要为益生菌系列产品;肝健康主要为肝纯片;其他特色品种包括古优氨基葡萄糖钙片等产品。 (3)处方药 主要产品有中药类产品排石颗粒、肾宝胶囊、黄芪生脉饮、八珍益母胶囊、舒胸颗粒、珍菊降压片、双橘颗粒、痔康片等,及化药类产品蚓激酶肠溶胶囊、雷贝拉唑钠肠溶片、盐酸氯普鲁卡因、注射用法莫替丁、奥替溴铵片等。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由采购部按照采购管理制度完成市场调研、寻源、合同签订、订单下达等采购相关工作,统一集中向国内外厂商或经销商采购。采购部根据各生产基地的需求量、结合原材料采购策略、采购周期下达采购订单。采购方式一般采用招标、询价、谈判、竞价、直接采购等五种方式。 (2)生产模式 以“质量、安全、环保”为重心,推行精益生产为核心的高效制造。公司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节能环保、柔性生产、精益制造及智能制造。生产安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产品销售特性及安全库存,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月度、日生产计划。公司持续推进EHSQ管理体系及精益管理体系建设,以EHSQ、GMP、ISO等管理体系为基础,搭建公司产品生产、质量管控、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模式;从原料采购、人员配置、设备管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包装运输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及成品进行全过程检测及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渠道分为传统渠道和线上渠道。传统渠道方面,公司非处方药业务销售终端主要为药店、基层医疗终端;大健康业务销售终端主要为大型商场、超市及便利店;处方药业务销售终端主要为等级医院、基层医疗终端及药店;线上渠道方面,公司非处方药、大健康业务线上销售主要布局于天猫、京东、美团等平台,同步探索抖音、快手等兴趣电商。 在业务模式方面,非处方药业务、大健康产品线下销售主要采取经、分销商覆盖方式,公司主要负责产品的广告及宣传投入,并参与终端推广及经销商维护,线上销售分为 B2B、B2C、O2O模式;处方药主要采取代理销售模式。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89亿元,同比增长8.66%。详见本节“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拥有“江中”“初元”两个中国驰名商标和“桑海”“杨济生”两个江西省著名商标。 其中“江中”品牌连续21年荣登世界品牌实验室“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品牌价值位于医药行业第6位。 江中牌健胃消食片已连续二十年获中国非处方药产品综合排名中成药消化品类第一名, 并荣获2023-2024年度中国药品零售市场畅销品牌、2024大健康产业“产品引领奖”等荣誉;江中利活牌乳酸菌素片荣获 2023-2024年度中国药品零售市场畅销品牌、2024年乌镇健康大会“西湖奖·最受药店欢迎的明星单品”等荣誉。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始终坚持以遵循传统中医药理论为使命,依靠先进的制造工艺技术,本着追求极致的精神,将传统的中医药理论与现代的科研技术平台相结合,坚持科技创新和严格的全产业链质量管控,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制造出呵护人民健康的好产品。 1、品牌优势:公司遵循传统中医药理论,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打造了10亿级健胃消食片、5亿级的乳酸菌素片以及深入消费者心智的草珊瑚含片,并以此不断巩固胃肠领域护城河,打造咽喉、补益等品类集群的品牌地位。公司拥有“江中”“初元”“杨济生”“桑海”等驰名商标,2024年“江中”品牌价值位居医药行业第六;根据中康开思数据显示,江中牌健胃消食片在药店零售额位居消化不良品类第一名,利活牌乳酸菌素片药店零售额位居肠道微生态制剂品类第一名,多维元素片(21)药店零售额位居多维元素类第四名。 2、智能制造优势:公司以“制造文明”为核心,坚持精益生产和智能制造,持续强化节能减排,有序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中医药行业节能标准化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公司先后获得“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中华环境优秀奖”“香港优越环保管理金奖”,以及国家工信部“中药提取智能制造新模式项目”、国家级“节能标准化示范项目”、国家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厂。 3、研发创新优势:公司以“科改示范行动”为核心驱动,持续发挥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平台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并重的策略,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构建与现代中药创制相匹配的专业人才梯队。同时,公司采取内部深化与外部拓展相结合的模式,持续拓宽研发管线,形成研发一批、上市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研发体系。 4、渠道终端优势:公司多年深耕在非处方药、保健品领域,形成成熟的渠道覆盖和终端管理能力,拥有一批高素质的营销团队,千人规模的非处方药销售队伍,覆盖20万家终端药店,渗透50余万家药房及20万家基层医疗终端。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落实“十四五”战略规划的攻坚之年。公司坚持战略引领,围绕“做强OTC、发展大健康、布局处方药”三大业务重心,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品牌势能,提升创新效能,积蓄组织动能,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73亿元,同比下降 8.0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89亿元,同比增长8.66%。 (一)保持战略定力,以品牌引领构建产品矩阵 1、做强OTC:聚焦品牌建设,夯实核心业务 OTC业务坚持走“大单品、强品类”的发展之路,拓展“脾胃、肠道、咽喉咳喘、补益维矿”四大优势品类矩阵。强化“有家的地方就有江中”的消费者认知,致力于做“家中常备药的践行者”,服务好国人的“家庭小药箱”。脾胃品类,围绕“江中”品牌构建品牌和内容传播矩阵,通过“带上消食片去聚餐,尽享美食无负担”的创新传播,打造美食伴侣新概念,通过美食公关活动、O2O创新渠道、大学生内容共创等活动渗透年轻群体,推进品牌年轻化,扩大品牌影响力。 肠道品类,围绕“利活”品牌加大品牌推广投入,通过新媒体传播与终端推广联动,拓展新人群和新场景;乳酸菌素片致力打造零售终端“肠道日常调理”第一品牌,与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肠溶胶囊(贝飞达)建立肠道健康“治养”组合。咽喉咳喘品类,以草珊瑚含片、复方鲜竹沥液为核心,不断挖掘咽喉咳喘特色单品,构建咽喉咳喘品类集群;复方鲜竹沥液通过开拓基层空白市场、推动零售市场协同布局,有效提升终端覆盖数量及覆盖质量,收入同比增长超 30%。补益维矿品类,围绕多维元素片开展品牌一体化共建,延展补气、补肾中药滋补产品,探索增量业务,促进品类协同发展。报告期内,OTC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7.25亿元,同比增长2.64%。 2、发展大健康:重新梳理定位,重塑业务架构 大健康业务持续深化组织重塑、业务重塑,聚焦自产自研产品,重点围绕高端滋补品类参灵草、康复品类初元系列、胃肠品类益生菌、肝健康品类肝纯片,构建品类集群,并积极通过数字化转型推动大健康多品类发展。报告期内,受行业竞争加剧及公司重新梳理业务发展定位、优化组织架构等因素影响,大健康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94亿元,同比下降41.74%。 3、布局处方药:积极融入新格局,强化渠道建设 处方药业务主要包括江中牌蚓激酶肠溶胶囊(博洛克)及桑海制药、济生制药、海斯制药的处方药产品,覆盖心脑血管、呼吸、妇科、泌尿、胃肠等领域。在常态化集采等政策背景下,公司处方药业务积极适应行业变化,不断强化合规管理。在院内和基层医疗市场,公司通过市场二次开发、渠道管理、学术背书等举措,提升蚓激酶肠溶胶囊(博洛克)、排石颗粒、盐酸氯普鲁卡因等产品的终端覆盖率;在院外市场,挖掘桑海制药、济生制药的慢病特色品种,逐步拓展慢病特色产品品类矩阵。报告期内,受部分产品集采未中标后的市场收缩及集采中标后的价格下降影响,处方药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36亿元,同比下降27.79%。 (二)打造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发展 1、强化平台建设,赋能研发创新 公司围绕“经典名方现代中药研发的引领者、大健康产品创制的先行者”的研发创新目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推动自主技术关键突破,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进管线布局。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全国重点实验室,引进第一批“双栖优聘”人才;参与的“优良乳酸菌种质资源挖掘与产业化关键技术创新及应用”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为提升相关产业的技术开发能力贡献江中力量;与香港浸会大学联合申报的“消化道中药新药开发”入围香港特区政府创新科技署的“产学研1+计划”首批资助项目;与澳门大学联合申报太子参国际标准,已获德国药品法典委员会受理回函。公司在国务院国资委 2023年度“科改示范企业”专项考核中获评“优秀”。 2、深化智能制造,助推转型升级 公司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践行“制造文明”,强化 EHSQ 体系管理,积极推进精益管理体系建设,促进公司提质增效,以智能制造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公司以建设世界一流制造企业标准为目标,推进固体制造生产线和仓库的智能化改造升级,高质量推进海斯制药金匠园现代工厂项目建设;科创城生产基地全面投产运行,实现公司技改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数字化转型三星级认证,成为制药行业全国首家获得该项评级认证的企业;通过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三级评定。 3、优化智数赋能,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围绕“智慧江中”定位,强化数字化建设,积极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财务共享平台建设,完成子公司财务共享系统推广,提高财务信息透明度;积极推动SRM系统建设,匹配采购业务发展战略需求,建立高效的数字化采购平台,提升采购运营能力;搭建线上业务数据管理平台,提升数据收集能力,加强数据决策分析能力,高效赋能营销决策。报告期内,公司报送的两项数字化转型案例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2024年度上市公司数字化转型最佳实践案例。 (三)推进组织重塑,以人才体系建设积蓄发展动能 公司以“十四五”战略目标为指引,紧密围绕业务发展需要,着重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组织重塑,进一步优化大健康事业部组织架构,按照人才选拔和管理的原则,推动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激活组织动能。二是加快科技人才引进,借助全国重点实验室平台,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9名,为科研创新筑牢人才基石。三是做好人才激励工作,完成江中药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积极规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人才激励提供支持。 下半年计划: 2024年下半年,随着医药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公司持续以品牌驱动和创新驱动为核心,稳步提升价值创造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将集中资源强化产品梯队建设,增强核心单品牵引力;优化研发资源投入,推动研发成果转化;稳步推进精益生产,提升智能化和数字化水平。 业务发展方面,非处方药业务将持续构建“脾胃、肠道、咽喉咳喘、补益维矿”四大品类,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优化品类发展策略,着力打造重点培育产品,不断丰富和拓展产品梯队。 大健康业务深入开展和落实组织和业务重塑,以新面貌助推业务新发展,集中资源挖掘高端滋补、康复营养、胃肠健康、肝健康四大核心业务潜力,不断补强品类规划能力、消费者洞察能力、数字化营销能力,提升大健康业务运营效率及盈利能力。处方药业务将通过精细化招商及市场开发、渠道及服务商管理、营销效能分析及管理,持续巩固院内外市场覆盖,推动重点品种平稳发展。 研发创新方面,公司将持续围绕研发新目标,持续构建短、中、长期研发规划布局,有序推进大品种二次开发、大健康产品和中药新药的研发布局;不断加大研发平台建设,以全国重点实验室为核心,构建源于经典名方,确有临床优势的中药新药研发管线;加快高端人才引进,通过多种方式引进领军人才、科技人才,不断夯实研发架构,建强研发队伍,构建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团队。 精益生产方面,公司将持续推进海斯制药金匠园现代工厂、江中药谷固体制剂仓库及生产线改造和科研中心东区实验室等项目建设,助力生产、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大力开展精益项目管理,落实采购成本控制举措,促进降本增效;推进零碳低碳示范工厂建设,促进节能降碳;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产品质量监管,促进EHSQ管理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到期增加及相关收益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转为银行定期存款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回长账龄往来款项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所致。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模式情况的说明: ①报告期内,处方药类由于部分产品集采未中标引起产品结构变化、整体收入规模下降,导致毛利率下降; ②报告期内,大健康及其他类因部分产品业务拓展进度较去年同期放缓,且产品结构变化,导致收入规模下降、毛利率上涨。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零,较上年末减少 5,002万元,降幅 100.00%,主要系理财结构调整,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转为银行定期存款所致。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21,60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5,748万元,增幅36.25%,主要系公司收到不符合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满足会计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增加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8,059万元,较上年末减少5,401万元,降幅40.13%,主要系公司收到符合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满足会计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3,53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938万元,增幅121.80%,主要系应收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358万元,较上年末增加938万元,增幅223.63%,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零,较上年末减少 3,790万元,降幅 100.00%,主要系采用应付票据结算方式的金额减少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10,227万元,较上年末减少7,485万元,降幅42.26%,主要系发放上年末计提的薪酬所致。 递延收益期末余额8,475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581万元,增幅73.17%,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公司与华夏银行南昌分行、江西省长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汽车”)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将本公司自有资金1,350万元贷款给长荣汽车,贷款期限3年,年利率5.70%。上述事项约定由长荣汽车法人代表陈敬福对贷款合同提供保证;以陈敬福、韩钦旺、刘勇所持江西畅翔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委托贷款剩余675万元本金逾期未收回。 借款逾期后,公司于2021年采取法律措施追索欠款,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公司债权和部分担保诉求,未支持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诉求。经法院强制执行,公司收回执行款2万余元。公司已于 2024年 1月向执行法院提交追加长荣汽车九江分公司等四家分公司及股东韩钦旺、刘勇为本案被执行人的执行申请。2024年 3月,经与法院沟通,再次提交追加股东韩钦旺、刘勇为本案被执行人的执行申请,目前追加申请已被驳回。2024年7月,公司已就驳回事项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已受理。目前本案处于审判监督及执行阶段。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江中医贸注册资本7,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99.71%的股权。经营范围为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玻璃仪器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88,119万元;净资产 4,417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26,141万元;净利润-771万元。 2、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海斯制药注册资本 14,851.2131万元,本公司持有其 51%股权。经营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服务;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01,786万元;净资产53,640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41,474万元,净利润 5,834万元(上述财务信息已考虑购买日公允价值调整的影响)。 3、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济生制药已对桑海制药的生产经营业务进行了全面整合,注册资本12,245万元,本公司持有其 51%股权。经营范围为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中草药种植,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06,490万元;净资产42,391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2,028万元,净利润1,365万元(上述财务信息已考虑购买日公允价值调整的影响)。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医药制造业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战略性产业之一,相关行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变化将直接影响行业的景气程度。近年来,随着医保改革、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价治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地,医药行业正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转型。未来,伴随着行业整合及医保个账门诊统筹等改革措施的深化,零售终端将出现两极分化,品类结构也将随之发生变化。 应对举措: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和市场需求,加强政策的解读与分析,积极应对政策变化;针对药品价格治理政策,公司完善价格监控机制,做好线上线下渠道统筹管理。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品牌建设、加强研发创新和研发成果应用,延长产品生命线,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 2、原材料价格及供应风险 生产资料价格环比由涨转降,但物价温和回升趋势未变,尤其是部分中药材受产量下降、资本炒作、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多种因素影响,个别品种价格波动幅度可能较大,对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存在一定影响。公司针对重点原材料采取相关措施稳定采购成本,总成本波动幅度较小。 应对举措:公司将继续采取全线监测、利用网络平台数据及合理分析、提前布局、策略储备、全面控制等策略,一方面加强市场价格监控及分析,提高生产预测准确性,合理安排库存及采购周期,做到统筹安排、资源优化;另一方面,在保证原材料品质的前提下优化原材料成本结构,控制总采购成本。 3、与集采相关的系列风险 根据国家医保局于5月发布的《关于加强区域协同 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国家将继续加大集采工作,并形成“全国联采”趋势,集采力度提质扩面,加之新批次国采将于下半年开展,公司产品如未中标或将对销售产生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对于雷贝拉唑钠肠溶片等国采已中选品种,考虑到实际市场需求量还有空间,将加大在相关终端的学术推广;对于国采、省采未中标产品,将加大在零售药店、电商及基层市场的布局。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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