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继峰股份(603997):继峰股份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时间:2024年08月21日 20:12:56 中财网
原标题:继峰股份:继峰股份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 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继峰座椅(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峰座椅(合肥)”)。

? 公司本次为继峰座椅(合肥)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1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继峰座椅(合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5,2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且继峰座椅(合肥)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合肥座椅工厂的资金需求,支持座椅业务的发展,近期,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宁波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银行给继峰座椅(合肥)的融资业务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 10,000万元、5,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是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2024年 5月 16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新增额度不超过 6.75亿欧元和 22.0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本次担保在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继峰座椅(合肥)的基本信息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 车零配件批发;住房租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设 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 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 制的项目) 
合肥)的财务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 12月 31日 
728,086,970.35 
609,593,033.75 
182,584,827.75 
425,776,338.89 

118,493,936.60
2023年 1-12月
660,703,824.90
-953,561.61

(三)被担保人与公司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上海继峰座椅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海继峰座椅有限公司持有继峰座椅(合肥)100%股权,继峰座椅(合肥)为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通银行宁波分行
1、担保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4、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债权确定期间:2024年 8月 20日至 2029年 8月 20日。

1、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的范围: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5、债权确定期间:2024年 8月 21日至 2025年 3月 5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是为满足公司合肥座椅工厂的资金需求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座椅业务的快速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故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8.09亿元(按照 2024年 8月 20日汇率计算),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12.32%,均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关联方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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