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医疗(60058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医疗”、“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 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新华医疗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 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本次解禁限售股的基本情况 2022年 6月 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医疗 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3号),核准公 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21,928,427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 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3年 2月 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医疗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0)。 本次发行对象中,控股股东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 2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11,974,891股增加至 466,874,989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3,466,668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从 8,508,223股增加至 63,408,321股。 2023年 7月 12日,隋涌、苏晓东、邱家山、魏旭航、罗在疆、李健、方怡平、杨远志、阳仲武、成都德广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公司限售股2,961,423股上市流通。此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为 466,874,989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06,428,091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0,446,898股。 2023年 8月 28日,非公开发行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略优选投资账户、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20家主体认购的股票上市流通,此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为 466,874,989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43,364,11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3,510,871股。 2023年 9月 22日,公司完成对 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3,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 193,000股,公司总股本由 466,874,989股减少至 466,681,989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43,364,11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3,317,871股。 2024年 2月 19日,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1,784,497股解锁上市。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为 466,681,989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45,148,61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533,374股。 2024年 6月 6日,公司以总股本 466,681,98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0股,共计转增 140,004,597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606,686,586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78,693,2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7,993,38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仍为 606,686,586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02,046,49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640,094股。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控股股东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五、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新华医疗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 23,353,292股,占总股本 3.85%; (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 2024年 8月 27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华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新华医疗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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