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生理(68835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8月21日 20:37:01 中财网
原标题:微电生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电生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微电生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587号文《关于同意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2年 8月 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7,06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6.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5,60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5,726,079.12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69,879,920.8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 2022年 8月 25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55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上海鸿电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用本次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1电生理介入医疗器械研发项目56,081.1356,081.13
2生产基地建设项目7,578.927,578.92
3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7,522.5117,522.51
4补充营运资金20,000.0020,000.00
合计101,182.56101,182.56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授权期限已于 2024年 8月 16日到期。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在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时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七、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八、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存放效益,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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