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宝生物(688278):特宝生物: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7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研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5年 12月。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2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1号”批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8.24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316.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271.3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3,044.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1月 13日全部到账,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003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年 12月 22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展,公司对“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新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将“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 15,940.09万元调整为 19,940.09万元(调增的资金来源于“新药研发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的资金使用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原因 “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项目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等相关工作受到宏观环境等不可控因素一定的影响,为确保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在该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等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 2025年 12月。 2、“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研究项目”延期原因 “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研究项目”系派格宾增加适应症的临床研究,是公司开展的以临床治愈为治疗目标的确证性临床试验,目前已完成临床研究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24年 3月受理派格宾联合核苷(酸)类似物适用于临床治愈成人慢性乙型肝炎的增加适应症的上市许可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年 3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派格宾增加适应症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本次上市许可申请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由于本次增加适应症的上市许可申请在获得国家药监局受理后尚需经过技术审评、药品注册核查、审批等环节,因此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 2025年 12月。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的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经营需求,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该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调整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 2024年 8月 2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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