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国盛金控(002670):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21日 20:58:37 中财网
原标题:国盛金控: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4-043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国盛金控股票代码00267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  
姓名刘公银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 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 15和 12层  
传真0791-86267237  
电话0791-86267237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项 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859,601,129.81897,664,384.68-4.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4,529,931.9699,044,517.15-55.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40,374,303.39105,987,190.29-61.91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07,297,581.20687,490,282.16-261.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300.0512-55.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300.0512-55.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41%0.90%下降 0.49个百分点
项 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7,308,273,003.8732,504,608,270.2514.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1,003,643,293.1010,929,151,804.270.6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4,056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持股 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 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 有的普通股 数量报告期内增 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普通 股数量持有无限售 条件的普通 股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情况 
       股份 状态数量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25.52%493,923,394 0493,923,394  
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6.11%311,734,019 311,734,0190质押311,734,019
       冻结311,734,019
江西省财政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法人7.58%146,583,221 0146,583,221  
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 司国有法人6.90%133,575,768 0133,575,768  
江西江投资本有限公 司国有法人6.00%116,080,704 0116,080,704  
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 公司国有法人6.00%116,080,704 0116,080,704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 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06%78,500,053 078,500,053  
北京岫晞股权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71%33,000,042 033,000,042冻结33,000,04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司境外法人1.15%22,260,995+10,482,078022,260,99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国泰中证全 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其他0.86%16,628,174-6,997,100016,628,174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 前 10名普通股股东的情况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赣粤高速为江西交投控股子公司,江西交投和赣粤高速为一致行动人;江投资本 和江西建材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 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前 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 明不适用  
前 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93,923,394.00人民币普通股493,923,394.00
江西省财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46,583,221.00人民币普通股146,583,221.00
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33,575,768.00人民币普通股133,575,768.00
江西江投资本有限公司116,080,704.00人民币普通股116,080,704.00
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116,080,704.00人民币普通股116,080,704.00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78,500,053.00人民币普通股78,500,053.00
北京岫晞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3,000,042.00人民币普通股33,000,042.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2,260,995人民币普通股22,260,99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 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16,628,174人民币普通股16,628,174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1,924,443人民币普通股11,924,443
前 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 以及前 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和 前 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明赣粤高速为江西交投控股子公司,江西交投和赣粤高速为一致行动人;江投资本 和江西建材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以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 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股东情况说明不适用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期初普通账户、信用 账户持股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 且尚未归还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 账户持股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 且尚未归还 
 数量合计占总股 本的比 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 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 股本 的比 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 的比例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国泰中 证全指证 券公司交 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23,625,2741.22%1,576,9000.08%16,628,1740.86%917,5000.05%

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西交投,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未发生变更。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持有江西交投 90%的股权,为江西交投的实际控制人。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拟将其持有的江西交投 9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江西交投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目前,该无偿划转尚未实施完毕。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债券情况。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 1月 30日,经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吸收合并生效后,国盛证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注销,公司将更名为“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13日、1月 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024-008)。本次吸收合并已完成公司内部相应的审批程序,还需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业绩承诺补偿事项所涉仲裁与诉讼
(1)业绩承诺补偿案
公司于 2024年 7月 18日收到南昌仲裁委送达的《裁决书》(案号:(2022)洪仲案裁字第 0231号),南昌仲裁委裁决雪松信托以 1元的总价格向公司转让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 311,734,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11%),并向公司支付相应现金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19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之日,雪松信托尚未履行相应义务;公司将按法定程序采取强制执行等措施,以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效力案
2023年 9月 4日,南昌仲裁委作出《裁决书》((2022)洪仲案裁字第 0594号),驳回申请人雪松信托的全部仲裁请求,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9月8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公司于 2024年 3月 25日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受理通知书》(案号:(2024)赣 01民特 32号)文件,申请人雪松信托向南昌中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诉讼,申请撤销南昌仲裁委于 2023年 9月 4日作出的(2022)洪仲案裁字第 0594号裁决书,南昌中院于 2024年 3月 19日受理此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7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公司于 2024年 4月 15日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4)赣 01民特 32号),南昌中院驳回雪松信托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7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3、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为优化资源配置,精简组织结构,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清算并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2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深圳分公司已于 2024年 7月 16日完成注销。

4、2024年 6月,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向南昌仲裁委提出继续冻结申请,申请继续冻结雪松信托持有的 70,874,964股国盛金控股票,继续轮候冻结雪松信托持有的 240,859,055股国盛金控股票,保全执行结果为:雪松信托持有的 70,874,964股已续冻,新冻结到期日为 2027年 6月 17日;雪松信托持有的东股份被冻结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5、2024年 8月 20日,经四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和四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确认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0,258.37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9,294.7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2日披露的《关于 2024年半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6、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考虑,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子公司北京国盛互联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多专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国盛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极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国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弘大嘉豪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深圳弘大智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清算并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5月 10日、2023年 7月 19日、2024年 2月 6日披露的《关于注销相关子公司的公告》《关于注销相关子公司(合伙企业)的公告》《关于注销珠海横琴极盛科技有限公司等 7家子公司(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2023-032、2024-011)。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之日,仅珠海横琴极盛科技有限公司的注销手续仍在办理过程中,其他 6家子公司已完成注销。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朝东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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