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003000):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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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21日 21:06:3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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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劲仔食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
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4-049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劲仔食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0号)核准,公司向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对象发行 47,899,159股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5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686.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814.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1月 16日划至指定账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110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截至2023年1月16日募集资金总额 | 28,500.00 |
减:保荐费和承销费用 | 400.00 |
截至2023年1月16日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 28,100.00 |
减:已支付及置换发行费用 | 279.05 |
已支付未置换发行费用 | 6.96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27,814.00 |
加:累计利息收入 | 458.40 |
减:累计募投项目已使用金额 | 13,203.91 |
其中:2024年1-6月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金额 | 255.9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15,075.44 |
其中: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 10,000.00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 5,075.4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5,075.44万元,其中专户余额5,075.44万元(活期),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 10,000.00万元。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3,203.91万元,其中2024年上半年已使用255.9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本公司及子公司平江县
劲仔食品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月 29日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广场支行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湖南咚咚食品有限公司于 2023年 6月 5日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公司共开设了5个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平江县劲仔食
品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沙雨花亭支行 | 8111601010900646909 | 805.60 | 活期 |
平江县劲仔食
品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沙雨花亭支行 | 8111601011600646910 | 617.44 | 活期 |
湖南咚咚食品
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沙雨花亭支行 | 8111601011300675473 | 3,632.49 | 活期 |
湖南咚咚食品
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沙雨花亭支行 | 8111601012000675458 | 19.90 | 活期 |
合计 | 5,075.44 | | | |
注: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推广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结项条件,公司已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广场支行638060502账号。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000.00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湘卤风味休闲食品智能生产项目”及“新一代风味休闲食品研发中心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湖南咚咚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对应增加平江县三阳大道东侧、长寿路南侧土地为实施地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2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7,016.80万元,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23)1100042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4年上半年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具体详见本报告“二、/(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5,075.44万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10,000.00万元,后续将继续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 年1-6月)
编制单位: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8,500.00 | 2024年1-6月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5.96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203.91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 2024年
1-6月投
入金额 | 截至2024
年6月30
日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2024
年6月30
日投资进
度(%)(3)
=(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1、湘卤风味休闲食品智能生产项
目 | 是 | 15,400.00 | 14,714.00 | 60.87 | 4,612.86 | 31.35 | 2025年6月
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推广项目 | 否 | 7,500.00 | 7,500.00 | | 7,526.16 | 100.35 | 2023年10
月12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新一代风味休闲食品研发中心
项目 | 是 | 5,600.00 | 5,600.00 | 195.09 | 1,064.89 | 19.02 | 2025年12
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 28,500.00 | 27,814.00 | 255.96 | 13,203.91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湘卤风味休闲食品智能生产项目”及“新一代风味休闲食品研发
中心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湖南咚咚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对应增加平江县
三阳大道东侧、长寿路南侧土地为实施地点。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2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7,016.80万元,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23)1100042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具体详见“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中的“(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具体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的“(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
目 | 变更后项
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
总额(1) | 2024年
1-6月份
实际投入
金额 | 截至2024年
6月30日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2024年6月30
(3)
日投资进度(%)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
湘卤风味休闲食
品智能生产项目 | 湘卤风味休闲食
品智能生产项目 | 14,714.00 | 60.87 | 4,612.86 | 31.35 | 2025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新一代风味休闲
食品研发中心项
目 | 新一代风味休闲
食品研发中心项
目 | 5,600.00 | 195.09 | 1,064.89 | 19.02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20,314.00 | 255.96 | 5,677.75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基于公司中长期规划,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满足公司生产发展的需求,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提升吸引研发人才的能力,提高竞争力,公司募投项目“湘卤风味品
味智能生产项目”及“新一代风味休闲食品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原为全资子公司平江县劲仔食品
有限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湖南咚咚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对应增加平江县三阳大道东侧、长
寿路南侧土地为实施地点。除上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
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变化。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6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3年6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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