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趣科技(002925):半年报董事会决议

时间:2024年08月21日 21:11:05 中财网
原标题:盈趣科技: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新产业园3号楼806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8月 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1人,董事林先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松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 2023年度在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等领域的实践和绩效等情况,编制了《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整体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0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股社会公众股份。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3,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7.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470.59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53%;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7.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764.7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3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5、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对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处置达成处置办法;
6、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涉及的相关事宜;
7、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商事登记备案;
8、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80,403,040元变更为人民币777,441,784元,股份总数由 780,403,040 股变更为 777,441,784 股;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及第十九条相关内容,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前述变更登记相关事宜。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以商事主体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9月 9日(星期一)下午 15:00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 100号盈趣科技新产业园 3号楼 806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截至 2024年 9月 2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08 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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