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002890):半年报监事会决议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 2024年 8月 11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21日 15: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名,实到监事 5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兆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监事:王兆华、滕聪、赵绅懿、吴轶涛、张洪璐 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辛晨萌 列席会议证券事务代表:高晓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会议以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 8月 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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