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联股份(301397):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301397 证券简称:溯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溯联股份”)于 2024年8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5.25%。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4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501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3.27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228.2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4,796.7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431.5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6月 19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6月 20日出具天健验〔2023〕8-19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溯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溯联零部件”)、全资孙公司重庆溯联精工机械有限公司(溯联零部件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溯联精工”)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用于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年 9月 12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5.25%。 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1,775.33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000万元,回购股份使用 1,775.33万元),超募资金余额58,294.20万元(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2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5.25%。 公司最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在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满 12个月后实施。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新项目建设需要,防范流动资金风险,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效益提升,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2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 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 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8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8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 8月 21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使用 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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