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股份(300387):开展资产池业务公告
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提高资产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富邦科技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富邦”)、全资子公司湖北富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新材料”)拟与合作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新增低风险质押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整,业务开展后共享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整的资产池质押融资额度,即用于该业务的质押资产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整,业务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银行为满足公司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筹管理、使用的需要,向公司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入池资产是指公司合法拥有的,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的权利或流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存单、债券、基金、商业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出口应收账款、国内应收账款、保理、应收租费等金融资产等。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银行对入池的纸质、电子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据质押池融资、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产利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3、业务主体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富邦科技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湖北富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4、业务期限 本次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期限为准。 5、资产池质押融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整的资产池质押融资额度,即用于该业务的质押资产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整,业务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6、业务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富邦、富邦新材料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方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富邦、富邦新材料之间互相担保,也可为自身提供担保。 7、上述业务主体的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 ①基本情况
②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富邦、富邦新材料将对应的金融资产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可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对公司的影响、风险以及风险控制 1、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发展,使用票据进行结算的客户、供应商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一定量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1)通过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条件下,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公司经济资源,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2)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3)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2、主要风险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金融资产作质押,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资产池质押额度,金融资产对该项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若所质押担保的金融资产额度不足,合作银行会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3、风险控制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富邦、富邦新材料与合作银行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因此此次资产池业务的风险可控。 四、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包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授权期限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授权期限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提高资产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富邦、全资子公司富邦新材料与合作银行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新增低风险质押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整,业务开展后共享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整的资产池质押融资额度,即用于该业务的质押资产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整,业务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期限为准,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富邦、富邦新材料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富邦、富邦新材料与合作银行浙商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整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期限为准,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50亿元(包含本次审议的对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包含资产池额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2.31亿元,占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7.3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告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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