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泽科技(30044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润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现将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润泽科技”或“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2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3,446,905股,发行价格为35.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99,999,994.1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14,378,726.9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85,621,267.1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8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3]230Z001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42,200,381.2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74,749,691.5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平安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上海农商银行张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中信银行廊坊分行营业部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专项存放、管理和使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润泽发展”)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将由润泽发展用于对广东润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广东润惠”)进行增资及对浙江泽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泽悦”)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控股孙公司广东润惠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专项存放、管理和使用。 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泽悦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专项存放、管理和使用。 本公司已与润泽发展、广东润惠、浙江泽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监管要求,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在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使用,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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