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龙股份(603158):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龙股份”)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9号)核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12.24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555,25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4,316,296.7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088,018.6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3,228,278.1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6日全部到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5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2:“汽车排气高温传感器及配套铂电阻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投资金额差额主要为该募集资金账户现金管理的利息。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5,999.19万元(含利息并扣除手续费,用于现金管理余额2000万元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余额7700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实际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归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承诺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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