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688663):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4-038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40号文)文件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99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4.4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06,65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3,362,601.8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3,292,598.1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 03001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等进行了规定,该制度经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会同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支行、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 6月 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人民币 7,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4年 4月 15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 12个月。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变频器和 SVG研发升级及扩产项目”、“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逆变装置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储能 PCS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4年 5月 21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99,564,274.41元(含利息收入)。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3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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