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通能源(001376):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对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0号)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60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56元。截至2023年10月3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10,170,400.00元,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尚须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924,528.30元后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2,245,871.7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76,597,098.11元。 截止2023年10月3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63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22,219,575.88 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1,765,175.88元,2024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54,400.00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人民币54,693,883.88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概况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连云港百通热电联产项目”及“曹县百通热电联产二期项目”分别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百通”)与全资子公司曹县百通宏达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县百通”)投资建设。 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江新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3年11月13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与曹县百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曹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与连云港百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赣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江新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00元,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4年1月17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天风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江新区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00元,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 2024年1月 16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天风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3年 11月 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和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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