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002947):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56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41.29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10元,共计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9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4,61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0.8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509.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5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兴业银行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3年6月公司聘请华英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的保荐协议终止,国金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持续督导工作由华英证券承接。2023年6月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巴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华英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零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了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自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期限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的实际余额为零元。 5.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投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受特殊宏观环境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施工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 本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出于对募集资金投入的审慎考虑,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计划将“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6月30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6.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二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财网
|